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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11-08 21:16 来源: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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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优化融资功能,落实差异化监管安排,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我会拟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进行修订,同时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01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件2:《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起草说明

附件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附件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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