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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0-03-20 08:08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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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农渔养函〔202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于2020年4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yyc@agri.gov.cn。

附件: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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