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广东省人民政府答网民关于“社区门诊下班后到上级医院看急诊能否报销”的留言

2020-12-31 10: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来自广东东莞的网民“曹*能”(手机尾号3571)说:您好,我下班后晚上7点带小孩去企石镇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此时门诊已关门下班,又无法去医院转诊。建议可否出台政策,社区门诊下班后,不需开具社区转诊证明,直接去上级医院便可享受社保报销?

广东省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疫情期间,企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诊时间有所调整,其中,社区卫生中心开诊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21:00,社区卫生站点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调整为14:30-18:30。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可直接到所在镇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因急诊抢救可直接在本市就近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事后60天凭相关材料回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销。

根据国家新医改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有关政策规定,东莞市严格实行“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下一步,东莞市将组织医保、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社区门诊就医管理的相关措施,并督促各镇街(园区)做好社卫机构开诊时间调整安排通知,更好地方便群众到社区就医。请您予以理解。(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