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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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网民关于“建议优化交通监控设备补光灯亮度”的留言

2021-01-18 10: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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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北武汉的网民“潮汐”(手机尾号8725)说:很多地方在高速或者主干道上的摄像头前安装非常刺眼、强烈的闪光灯,目的是为了便于拍照。但是这样会非常影响车主的视线,甚至造成短暂眼盲,极度影响行车安全,建议优化灯光亮度。另外,很多地方交管部门的摄像头承包给第三方运营,甚至为罚款设定指标,建议加强管理。

公安部回复:

针对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上布设交通监控设备补光灯设置不合理、亮度过高的问题,我部交通管理局正在组织各地开展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监控设备补光灯排查整改工作,通过采取调暗补光灯亮度、提升环境光亮度、交替车道补光等措施,逐步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将从选用“星光级”摄像机、红外摄像机等对补光要求较低的新型设备、完善补光灯设置规范等方面,加强对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的指导,力争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后,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我部将督促指导地方做好整改工作。对于“将摄像头承包给第三方运营问题”,公安部于2007年专门下发通知,严禁企业、个人投资建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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