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13:11:00
分享到:
EN
https://www.gov.cn/

教育部答网民关于“建议保障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顺利复学和毕业”的留言

2021-05-12 13: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

来自海南儋州的网民“陈逸峰”(手机尾号9124)说:总理,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应征入伍的军人。我和我的同学带着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在大学未毕业时参军入伍,没能继续完成学业,待到退伍后,希望能够复学继续完成学业,但有的同志因在入伍时未能及时保留学籍,退役后无法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高校入伍学生退役复学权益,如将入伍的经历换成学分,或学校统一帮助在校入伍大学生保留学籍等。

教育部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明确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13项优惠政策,规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学生是否能够毕业,应参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及具体毕业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