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08: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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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答网民关于“防治生活垃圾污染,应避免‘只管门前雪’”的建议

2021-07-21 08: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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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济南的网民“恰孙先生壮年...”(手机尾号5061)说:

有的基层乡镇,老百姓存在只管门前雪的观念,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于公共区域,甚至有垃圾桶近在20米,也懒得丢在里面。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需要激发人们主动作为的责任心。为此建议:1.针对乡镇居住密集区,由相关部门牵头划分责任网格,居民认领责任区域,网格与网格有效衔接,责任人可适度利用责任区域;2.针对商圈,可组成商铺联合环保小组,小组内轮值环境保护与监督,避免“只管门前雪”;3.城市道路由清洁车、环卫工人负责管理;4.对于河流,目前有河长制,应加入百姓力量,实行切段划责,区分跨区跨县跨乡镇的责任制,同时要做到反监督,监督应畅通。5.最后,还应建立施行奖惩制度,奖励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引领社会风气。越基层的网格越需要细化、小而明,有实惠;越向上的网格越需要配合,形成联保体,相互督促。以上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参考。

生态环境部回复: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各方责任和惩罚制度等进行了规定。

2020年9月新修订实施的《固废法》完善了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制度,在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建立、制度建设和责任机制方面,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在奖惩制度方面,《固废法》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也规定了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措施。

2020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引导群众普遍参与;提出综合采取多样化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成效评估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将加强推动《固废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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