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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

2021-02-04 10:0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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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向北京市反馈了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将部分典型问题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进行了通报。北京市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强化统筹调度,专题研究部署,将督查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实施挂账督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典型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北京市部分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明显高于从电网企业购电均价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未落实国家降低电价政策,一直以1.35元/千瓦时的标准向其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相比从电网企业购电的均价0.8元/千瓦时,加价幅度达68.8%。经查,2019年至2020年10月督查时,北京市有关监管部门未对转供电主体截留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的行为开展实质性清理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深入开展转供电环节清理规范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限时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组织有关单位从完善电价政策、推动表具改造、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方面抓好落实;提醒告诫转供电主体及时足额传导降价红利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应退尽退、即退快退”。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转供电主体678家,责令139家清退电费4381万余元、惠及约3万户终端用户;对3家转供电主体予以行政处罚,罚款6.5万元。责令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115户转供电用户退赔多收电费共计15.5万元、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向172户转供电用户退赔多收电费共计54.1万元,现已全部退赔完毕。

二、关于北京市落实国家减免3个月房租政策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北京市于2020年2月和4月先后出台文件,明确对承租京内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除3个月租金;对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按50%减免3个月租金。但在实际执行中,主要按照房屋租赁协议注明的房屋使用用途(经营和办公)进行区分落实,部分承租国有商务楼宇且实际用于经营的教育培训、住宿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原租赁协议注明“办公”用途,未能完全享受到3个月租金全免的纾困政策红利。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认真对标对表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前期已减免50%租金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改为实行全额减免。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整改减免房屋租金7.74亿元。其中,市属国企整改减免5.81亿元,各区有关单位整改减免1.72亿元,行政事业单位整改减免0.21亿元。

三、关于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设置户籍限制、发放规模偏小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为1.68亿元,按照撬动5倍资金规模测算,可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亿元。截至2020年9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仅有7184万元,只占基金可支持贷款规模的8.6%。同时,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仅面向北京市户籍人口,外地在京创业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降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将在北京市注册经营的非京籍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5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措施,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和经办商业银行适当提高对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关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违规增设客运经营许可前置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车类型等级、驾驶员资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条件和有关申请材料作出明确规定。但2009年至2019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业务时,额外要求企业事先取得有关方面同意新增运力的书面意见,且未按规定公开旅游客运年度运力投放计划和新增运力审批的程序条件,导致企业申请办理经营手续遭遇梗阻。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规范道路客运审批程序,开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求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行政许可前置手续。建立年度公开旅游客运市场运行情况和运力发展计划制度,已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北京市旅游客运市场运行情况和2020年度旅游客运运力投放数量。新版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程序性规定已于2020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布,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五、关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未及时调整公积金归集扩面考核任务,集中催促企业开户缴费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2020年1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安排,计划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80万人,并作为考核任务分解至各区管理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中心没有充分考虑企业普遍困难的实际情况,未对相关考核任务进行调整。2020年9月,该中心印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随后,其下辖的东城、顺义、海淀、中关村等4个管理部采取群发短信方式集中催促未开户企业补办开户,引起较多小微企业的焦虑、恐慌和不满。2020年9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人数新增20.65万人,同比增长168%。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安排,暂停催促小微企业开户缴费,自2020年12月1日起,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催缴公积金,并及时调整2021年归集指标考核任务。同时,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关于北京市户籍经办部门要求群众提供已取消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替代证明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于北京市民政局、公安局工作衔接不到位,没有出台统一配套措施,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在办理外地老人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时仍向当事人索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替代证明。如朝阳区劲松派出所要求出具由申请人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人未再婚证明”,东城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要求申请人提供关于婚育情况的声明公证等。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简化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一是全面取消婚姻证明材料。2020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规范外地户口进京审批材料的通知》,明确在受理外地独身老人投靠子女申请时,只要求本人提供未再婚书面承诺,取消“婚育情况声明公证”“未再婚证明”等材料。二是建立公安、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在确保简政便民措施落地的情况下,维护好户口审批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同时,清理规范北京市公安系统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做到“该减的减到底,该放的放到位”。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公布保留的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全部51项证明,除涉及国家安全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

七、关于北京市残联残疾评定积压多,影响当事人享受相关权益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北京市残联曾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于2020年1月31日至5月31日、6月16日至7月19日暂停残疾评定工作。实际上,北京市残联直到10月初才正式恢复正常受理评定工作。截至2020年10月12日督查时,全市累计等待残疾评定人数达3694人,影响了当事人及时享受相关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加快残疾人评定工作,采取增加定点评定医院、门诊频次、号源等措施,着力解决残疾人员评定积压问题。截至2020年底,积压的3694人中已有2951人完成残疾评定,剩余743人自愿放弃评定。

八、关于怀柔区将以往结余资金列入已安排预算项目造成新的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审计查出截至2019年底怀柔区耕地地力补贴在区财政局闲置沉淀946.78万元。为完成整改任务,怀柔区在2020年已安排预算1161.99万元用于支付耕地地力补贴的情况下,仍将2019年闲置沉淀的946.78万元重复用于该项目,造成新的结余1086.5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加快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怀柔区已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结余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086.57万元按要求上缴至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市财政局组织各区于2020年12月底将结余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上缴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作为2021年审计重点,持续推动整改。

各地方、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北京等地对督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共性问题和症结根源,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以整改促落实助发展,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1年2月4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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