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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

2021-02-04 10:0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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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向河北省反馈了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将部分典型问题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进行了通报。河北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一项整改任务、一个整改目标、一套整改措施、一名省政府分管领导、一名部门领导、一名承办单位负责人、一名具体承办责任人的“七个一”工作机制,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管理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到位。省政府督查室定期召集各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调度,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问题涉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问责,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典型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金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备,当事人无法办理养老金继承业务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河北省2017年上线的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系统设计存在漏洞,导致养老保险金余额继承业务无法办理。有的当事人家人已去世3年,截至督查时仍然无法领取养老金账户余额。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梳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和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同时,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模块研发、验收等工作进度,2020年10月16日,该模块上线试运行,同步在全省开展此项业务办理工作。2020年10月23日,该模块正式投入运行,信息系统具备了养老金继承业务办理功能。

二、关于部分转供电主体截留降低电价政策红利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石家庄市易铺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两年多来一直向23家沿街门面商户按照1.3元/千瓦时收取电费;石家庄市平山县玉进土石方工程施工队多年来一直向其转供电用户按照1.13元/千瓦时收取电费;邢台市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按照0.86元/千瓦时向转供区域内的200多家商户收取电费。上述收费均明显高于从电网企业购电均价0.5444元/千瓦时。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通过有关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强宣传,增加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度,同时在全省开展转供电问题化解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截至2020年底,责令转供电主体退款2211.31万元,罚款814.68万元。石家庄市督促河北东明企业集团公司、易铺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退还多收的电费和配电设施管理费89.53万元、89万元,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分别罚款1万元和8000元。从2018年4月到2020年10月,平山县玉进土石方工程施工队向商户多收电费66.68万元,已退还2家商户8.57万元,其余部分自2020年10月1日起停收电费,逐月抵扣至全部足额退还。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多收电费131.08万元已全部退还。11月4日,邢台市襄都区市场监管局向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3.58万元。

三、关于个别分租国有企业房屋的“二房东”截留国家减免租金政策红利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河北省城乡建设学校已免收沿街商铺包租方平山县玉进土石方工程施工队三个月房租,但作为“二房东”的包租方将此政策红利截留,擅自规定仅预交2020年下半年房租的商户可免收半个月到一个月房租,其他商户均不能减免房租。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建立减免房租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及时明确责任,公布监督电话,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受群众投诉并处理。截至2020年底,河北省共减免房屋租金9.01亿元,缓收房屋租金0.58亿元。河北省教育厅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进驻河北省城乡建设学校推动整改,截至2020年10月25日,包租方截留优惠政策红利问题已圆满解决,对退租商户减免三个月租金,对继续承租商户合同到期后顺延三个月租期并免除租金。

四、关于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强制客货车司机参加应急培训,违规收取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强制要求当地8.8万名“两客一危一货”驾驶员每年完成固定学时的应急培训课程,并以此作为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的必要条件。经查,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1家第三方机构独自承担该项培训,向司机每人每次收取培训费150元,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10月19日共培训99123人次,收费1486.85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进行全省通报,督促唐山市政府举一反三加快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发现问题84个,目前已整改72个,正在加快整改12个。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停止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工作,取消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审查中应急处置培训的前置条件,督促培训承担单位无条件全额退还缴纳的培训费用。截至2020年12月14日已完成全部退费工作,其中,完成退费98726人次,退还比例为99.6%;剩余397人因在外打工无有效通讯方式,未能联系到本人,已将培训费用退还人员所在村委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关于邢台市、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部分道路违规设置限高杆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邢台市邢州大道往京港澳高速方向的道路两侧均设置了限高杆,进市区方向限高2.4米,出市区方向限高2.8米;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东高速公路出口通往县城的道路上,2公里距离内设置了4处2.2米的限高杆。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全省全面清理整改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经排查,全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共6909处,其中,符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保留标准的4015处,不符合保留标准的2894处已于2020年12月12日前全部拆除。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16日将有关限高设施全部拆除。

六、关于邢台市隆尧县交通运输局违规设置车辆营运证审验条件,向车企车主强行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邢台市隆尧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营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提出,“8月底前未安装OBD监控终端的车辆不再办理营运证件审验业务”,违规增设营运证审验条件。

针对上述问题,邢台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在重型柴油货车安装OBD监控终端工作中不得设置前置条件。2020年10月18日,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对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安装OBD监控终端发放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每辆车按照实际产生的安装费用予以全额补贴。10月22日,邢台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市、县两级70余人入驻联合服务窗口,讲解政策,帮助车企车主补充完善申领手续,做好办理登记及补贴发放工作。截至2020年底,邢台市已补贴安装OBD监控终端车辆31637辆。隆尧县撤销了《关于开展营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关于保定市顺平县违约占用民营企业土地长达10余年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保定市顺平县原国土局与河北凯巍塑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09年10月31日前将县职教中心土地使用权及全部地上建筑物产权交付给该企业。该企业于2010年7月将全部价款、各项税费缴清,但县职教中心截至督查时仍未搬迁,造成违约占用土地10余年的事实,也未支付合计金额超过6000万元的违约金。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20年10月20日、11月10日赴顺平县进行现场核查,并在全省全面排查2009年至2020年10月以公开方式出让的土地,各地共上报问题20个,涉及土地20宗、面积1150亩、出让金15.46亿元,已整改到位17宗、913亩、14.6亿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未按期交付土地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督导、每月调度,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2020年10月15日,顺平县政府与凯巍塑业有限公司签订《备忘录》,明确县职教中心于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新校区并迁出。2020年10月28日,双方就新职教中心建设期间租赁事宜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顺平县政府一次性支付17个月地产租金422.3万元(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于2020年10月29日拨付到位。经双方协商,拟通过审计评估或依法认定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落实企业自2009年8月竞得土地房产至2020年10月期间的占地补偿。

八、关于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设置建筑市场保温材料准入门槛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增设市场准入条件,要求进入当地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产品,必须经过该市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该要求实施以来,不仅没有企业新获得准入许可,而且部分此前获得资质的企业也被迫退出市场。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组织全省对2013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取消、下放和委托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和相关政策文件逐项对照排查,重点清理存在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增加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等内容的政策文件。经排查,发现问题文件1件,已完成整改。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0月20日印发通知,对违规条款予以纠正,明确全市范围内建筑保温材料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建设部门不再组织对建筑保温材料市场准入进行专家委员会论证,不对建筑与保温材料同寿命、一体化作强制要求。

九、关于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群众办理落户难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办事大厅通过“预约排队”微信APP实行“先网上预约、再现场办理”的流程办理落户,但每天只放47个号,高峰时期待办量多达3547人,“预约号一号难求”,有的群众甚至耗时4个月才预约成功。

针对上述问题,廊坊市立即组织市县两级成立联合工作组,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从2020年10月21日起,增加落户业务受理点5个,户籍业务窗口由4个增加至10个,户籍办理民警由7人增加至17人,每天预约号源增加到800个,不到一个月时间申请需求存量问题全部解决到位。同时,实行预约号源动态管理,根据办理落户业务群众数量变化,及时调整每日发放号源数量。

十、关于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运营商1倍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极慢,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1倍。经查,该校2019年校园网收费超过800万元,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河北省教育厅对燕京理工学院存在问题进行了全省通报,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该校校长、董事长进行了约谈,对燕京理工学院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2020年10月22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清查,逐一梳理问题,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廊坊市政府立行立改,积极协调燕京理工学院与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凌晨签订了基站建设协议和运行协议,制定了《燕京理工学院手机无线网信号优化方案》,拟定新增的5个校园基站,已于10月25日交付使用。10月23日下午,燕京理工学院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签订了室内信号设施建设方案合同,截至12月底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燕京理工学院于10月16日下调校园网费用并委托电信运营商运营校园网,提供校园网接入外网服务;10月29日,正式将校园网交由中国联通运营,学校不再收费。

十一、关于河北万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环卫工人工资900余万元,当地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万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承接衡水市安平县城区卫生保洁和环保降尘项目,2020年6月至9月拖欠610余名环卫工人工资900余万元。期间,环卫工人多次反映,当地综合执法等监管部门只是简单过问,未及时跟踪督办拖欠工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衡水市委市政府对安平县通报批评,要求压实责任,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安平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2020年10月16日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要求万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立即补发拖欠工资,并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该公司进行约谈。2020年10月20日,拖欠的工资和劳务费907.514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20年10月21日,安平县综合执法、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就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员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全面梳理整顿,帮助公司建立比较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各地方、各部门要学习借鉴河北等地对督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共性问题和症结根源,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以整改促落实助发展,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1年2月4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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