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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

2021-02-06 14:3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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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向陕西省反馈了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将部分典型问题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进行了通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对督查组实地督查期间反馈和媒体曝光问题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到位,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逐项整改,举一反三,长效施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将有关问题和整改意见分解为34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典型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西安市有关单位落实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教育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督查发现,2020年10月,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印发的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中,涉及研究生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排查,坚决清理和纠正招聘工作中不合理限制。截至2020年底,陕西省各高校网站已更正招聘公告,明确“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条件”,西安市通过官方媒体和网站重申事业单位招聘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二、关于部分地方电价经多次转供大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2020年1月至9月,国家电网公司向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供电均价为0.6395元/千瓦时,经过两次转供后,曲江创客大街终端用户支付电价为1.6元/千瓦时,加价幅度超过150%;国家电网公司向西安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供电价为0.6246元/千瓦时,经过两次转供后,西安白马世纪广场终端用户支付电价为1.5元/千瓦时,加价幅度超过140%。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问题涉及的相关转供电主体及时清退多收电费并予以处罚。陕西唯品实业有限公司已清退违法多收电费30.23万元,并缴纳罚款90.69万元。创客大街商业运营公司、西安市佳洁物业有限公司已分别清退违法多收电费165.77万元、184.46万元;涉及罚款事项,正在按照行政处罚有关程序处理。

三、关于西安市、西咸新区通过锁定车辆档案强制“油改气”车辆淘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西安市、西咸新区交管部门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通过违规锁定“油改气”车辆档案、限制车辆交易年审等方式,强制车主报废车辆或将相关车辆过户到其他地区,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截至实地督查时,西安市、西咸新区分别有1058辆、625辆“油改气”车辆因老旧燃气车淘汰工作被锁定档案。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将发现的问题在全省通报,要求各地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截至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1058辆、西咸新区625辆“油改气”车辆已全部“解锁”,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咸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四、关于西咸新区部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整体进度已完成投资的90%,按照合同约定应完成付款8947.39万元,秦汉新城已收到相关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31.4万元,截至2020年10月14日还未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加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力度,截至2020年11月27日,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31.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五、关于部分单位瞒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违规新增欠款、虚报偿还金额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西安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瞒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97亿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瞒报漏报拖欠21家民营企业工程款3046.4万元,韩城市原城市管理工作局(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商州区分别瞒报漏报拖欠浙江人文园林公司工程款1亿元、4836.84万元。陕西省财政厅违规新增拖欠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民营企业账款122.64万元,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违规新增拖欠陕西金桥建设有限公司账款207.44万元,上述账款均未纳入清欠台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下属陕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报清偿金额131.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推动工作落实。截至2020年底,西安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中,已清偿涉及21户企业的无分歧欠款9099.12万元。下一步,将对解决分歧的欠款及时清偿,对一时难以解决分歧的继续沟通协商,尽快完成全部清欠工作。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按照法院调解结果和双方协议,已结清21家民营企业欠款,正在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韩城市与浙江人文园林公司签订账款支付协议,就解决双方债权债务问题形成一致意见,正按时间节点履行协议相关条款;商洛市已将所欠账款4836.84万元全部清偿到位。陕西省财政厅、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已分别将拖欠账款122.64万元、207.44万元纳入2020年11月清欠台账,并完成清偿工作。陕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将拖欠账款131.1万元偿还完毕。

六、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慢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咸阳市苏家堡村两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定安置住房交付时间为2017年12月,逾期34个月仍未建成,已额外支付2018年度超期过渡费725.76万元。督查发现,咸阳市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建设进程,仅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最迟完工期限,简单将整改时限定为2022年6月底,问题整改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咸阳市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抓紧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底,苏家堡村两期棚户区改造项目6号、7号、8号、10号、11号五栋安置楼已主体封顶,预计2021年5月完成项目综合验收,并分批配租入住或回迁安置。

七、关于渭南市临渭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增设营运证年审前置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渭南市临渭区运管所以规范营运车辆电子档案为由,强制要求该区内货运车辆按期开展二级维护,并将其作为营运证年审的前置条件。自2019年7月起,要求辖区内拟开展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向运管所提交申请,运管所现场查看批准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针对上述问题,渭南市临渭区印发《关于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车辆年度审验时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各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以及维护企业;撤销原认定的8家二级维护企业资质,不再进行二级维护企业资质认定。

八、关于宜川县交警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秋林中队、云岩中队在309国道、242国道设卡拦截过路货车,在既不告知违章事项、也不纠正违章行为的情况下随意开具罚单。近期交过罚款的可直接通过,1张罚单有的“可保10天”、有的“可保1个星期”。

针对上述问题,宜川县公安局党委对交通管理大队班子和秋林中队、云岩中队全体民警辅警进行谈话,对17名交通管理大队基层中队领导、民警辅警岗位进行了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每名交通管理大队班子成员带领2名民警进驻各中队,驻点督导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各地方、各部门要学习借鉴陕西等地对督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共性问题和症结根源,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以整改促落实助发展,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1年2月6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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