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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11-18 08:5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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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6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实地督查。16个省(区、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妥善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就业总体稳定,民生不断改善,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督查也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建设、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按照2021年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一些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

——以便于监管为由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强制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尾气后处理装置,截至2021年9月全市共有773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每套约4000元的价格安装,合计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约3000万元。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一律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辽宁省海城市不仅未按要求清理违规收取当地矿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吨位保证金,反而于2019年2月将保证金缴纳标准提高50%,截至督查时当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财政专户上的保证金共计1.46亿元,涉及市场主体1500多家。四川省成都市在缺乏法规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强制要求重点区域和四环路(含)内行驶的运渣车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同时要求运输企业和车主承担有关设备安装、服务费用,每辆货车支付1800元至2100元,共涉及货车2875辆,共支付费用570余万元。

——乱罚款乱收费侵害企业群众权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在一些地段对途经货车逐一拦停实施“一刀切”式处罚。安徽省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等规定,在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燃气设备时,向2027户居民强制捆绑搭售燃气灶、物联网表、报警器等配件,每户居民实际支出3200元至3500元,远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2000元/户标准。江西省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为某居民小区安装燃气管道时,违规将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市政管网相关费用纳入总费用,向该小区333户居民加收费用53万余元。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农联川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应向商户执行0.68元/千瓦时标准电价,但实际向电力转供区域内的275家商户按1.50元/千瓦时标准收取电费,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累计加收电费205.2万元。

——部分机构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敛财。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未在天津正式设立分支机构,却以“天津办事处工委”名义虚假宣传,诱导500余人参加培训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外的多种证书,组织6000余名考生参加该协会举办的等级考试,收费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四川省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门违规增设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快递外卖企业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前须向当地即时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备案。该协会借机按每辆车120元标准向企业索要费用,不交费就无故拖延或不予办理。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湖口县公安交管部门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登记许可职责委托给当地保险公司,有关保险公司借机强制车主购买2年至3年商业保险,每车收取200元至300元费用。海南省澄迈县公安交管部门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登记许可职责委托给第三方企业,有关企业借机向每车加收保险费、服务费60元至90元,合计收费870万元。

——执行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打折扣。天津市南开区澄江路房管站公有房产2020年为商户减免4个多月房租后,2021年却上调房租近1倍,不仅抵消了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红利,还加重了租户负担。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对符合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的56户租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3个月共计100余万元租金。

——拖欠企业账款。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拖欠某企业承接的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款6236万元,毕节市威宁县拖欠7家个体燃煤供应商垫付的2020年特困群众过冬购煤款994.6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拖欠6家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5.2亿元。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某民营企业账款1000万元。

——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设施和禁行规定。辽宁省营口市、重庆市沙坪坝区违反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在多条省道和城市道路违规设置限高设施。安徽省亳州市、芜湖市繁昌区和山东省济宁市等地违反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出台城区货车禁限行文件,在部分城区实施24小时禁行。

二、部分地方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仍有短板弱项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被挤占挪用。2020年8月至11月,天津市收到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20亿元,截至督查时该笔资金仍未分配下达。吉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于2021年4月拨付至预算执行单位,截至督查时支出比例仅为6.4%和7.9%。海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分批拨付至预算执行单位,截至督查时支出比例仅为4.4%。海南省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前期准备不足,导致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两批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4万元截至督查时支出进度仍为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违规挪用2019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2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本息。山西省汾阳市财政局违规将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落实就业政策等有偏差。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违反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在2021年招聘公告中要求考生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对非全日制学生设置不合理门槛。河北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本应由其承担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业务,变相委托给唐山市新征程保险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并默许其向灵活就业人员收取代理费用,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仅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唐山市新征程保险服务中心向灵活就业人员收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理费用达753.7万元。

——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2021年7月至9月,河北省保定贺阳衡水一中高级中学、贺阳外国语学校违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跨学期收费,收取公物押金等,涉及金额5255.4万元;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保定市第七中学违规采取与教学管理行为挂钩的方式,变相强制2516名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涉及金额925.9万元。2021年7月,山东省烟台青华中学违规向高一、高二学生家庭推销教辅软件及相关资料,涉及金额276万元。2017年至2021年,江西赣州育才技工学校违规向2459名学生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119.9万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差、回迁难。截至督查时,北京市昌平区蓬莱公寓小区47栋楼573户完成屋面防水改造、外窗更换,其中有36栋楼外墙受损、45户外窗及屋面漏雨;龙华园小区1253户完成屋面防水改造、外窗更换,其中有117户外窗及屋面漏雨。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校社区改造项目下水管道与外部主管网长时间未接通,污水乱排放,影响居民出行。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中辐院东小区旧房改造工程原定于2020年8月竣工,截至督查时仍未完成;杏花岭区小沟坡街拆迁工程虽于2011年4月拆迁完毕,但286户群众长期未获安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望江楼项目120套回迁住房逾期1年8个月未交付使用,居民无法按期回迁。

——拖欠教师工资,欠缴教师、环卫工人社保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2009年以来拖欠194名特岗教师补贴777万元。四川省达州市渠县2020年欠缴教师“五险一金”8290万元。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长期欠缴700余名环卫工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

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放管服”改革仍存在梗阻障碍

——审批服务搞权力寻租牟取利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大量不动产登记业务超过办理时限,仅2021年7月至8月就超期近千条,部分业务办理耗时近2个月,但向中介缴纳500元至1000元后找内部工作人员即可在2天至3天内取得不动产权证。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当地企业通过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违规将2020年12月以来应在保险公司核算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244.78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纳入财政账户。

——违规设置行政许可等事项前置条件。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理肥料登记时,违反《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等规定,要求申报企业自行前往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测,缴纳2000元至3000元费用取得检测报告后再申报行政许可。北京市密云区发展改革委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擅自要求申请企业、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清单之外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材料。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5月在大山矿采矿权挂牌出让过程中,要求申请企业额外提供当地发展改革、经信等7个部门盖章的《竞买申请人报名资质审查表》,相关部门以没有审查权限、不了解企业背景为由拒绝盖章,导致民营企业无法获得竞买人资格。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存在堵点。天津市河西区、东丽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不到位,在办理联合验收前要求企业分别联系规划、住建、人防等部门派员上门验收并出具合格证,企业拿到合格证后才能到审批窗口申请办理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申请受理后,有关部门还要约定时间再次派员统一上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联合竣工验收意见。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市政公用单位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红线内公用事业施工相关许可证办理未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大连市甘井子区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未完全统计审批时间,需要项目建设单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进行预审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再线上提交审查,仅设计方案线下审查就需要1至3个月,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等地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等事项未纳入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政务服务事项难以网上办、一次办。“太原市车辆通行证网办系统”要求企业群众提前3至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过程中需要明确行驶路线,导致临时送货、不熟悉当地路况的司机难以操作。2021年1月至8月,太原市共办理各类车辆通行证26.3万张,其中通过网办系统办理的仅有0.43万张。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信息共享,在“省直系统”开户后转移到“市直系统”管理的群众,提取公积金时需先到“省直系统”开具《个人缴存明细》,再到“市直系统”申请提取。

四、部分地方推进乡村建设简单粗放

——大拆大建浪费财政资金。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下达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任务,变相强制要求各乡镇完成增减挂钩指标。为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入库任务,一些乡镇对刚刚完成改厕通水的农房进行拆除复垦,新建的厕所、饮水等设施一并废弃。经初步测算,从2019年起至督查时肥东县共有1596个改厕设施被拆除,7200多户供水设施被废弃,造成各级财政资金损失浪费693万元。

——重建轻管影响工程实效。2019年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涉及5个乡镇10个行政村的污水收集主管网和一体式污水处理站项目纳入改造,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于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因只建设污水收集主管网,对入户管网建设未列入规划,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有效运转。2015年辽宁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9300家益农信息社。督查组在沈阳、铁岭等地抽查发现,大量益农信息社处于闲置、无人使用状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投入大量资金依托各自平台和渠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分别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邮乐购”店等。督查组在南宁、柳州等地抽查发现,有关网点普遍存在重复建设、设备闲置等问题。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仍有发生。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长丰镇多处耕地因违法取土形成深坑,其中25个深坑系2018年、2019年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取土、卖土牟利形成,初步测算涉及耕地面积265.03亩;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在流转的904.74亩耕地上组织植树造林绿化。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在未履行土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将1361亩耕地性质变更为“旅游设施用地”;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大张村占用基本农田600余亩种树养蝉。

五、一些地方和单位对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缺乏系统观念,屡审屡犯。审计查出,2020年河北省邯郸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41.23万元。但邯郸市仅追回相关资金,未举一反三加强数据审核,未全面堵塞医保基金支付漏洞。此次督查又发现,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该市成安县辛义乡卫生院徐村分院长期通过办理虚假住院等方式,有组织地骗取国家医保基金146.45万元。

——整改不严不实,虚假应付。审计查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天津市本级及蓟州区、东丽区、静海区土地开垦整理机构设立的5家企业违规将13.58亿元耕地开垦资金用于购置办公楼、向企业和政府部门出借资金等。督查发现,天津市惠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至3月收回违规出借资金3.46亿元后,其母公司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又将该笔资金分5次违规挪用;天津市国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又分3次向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2.15亿元。审计查出,2020年1月,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珠葱—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成的3座粪污转化中心闲置1年以上,涉及中央财政资金119.17万元。2021年8月农安县上报材料称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毕,但督查发现上述3座粪污转化中心仍然闲置。

——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借故拖延。审计查出,2020年底山西省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结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988.36万元,整改时限为2021年3月底,截至督查时,仍有794.97万元未支出;中央生态环保资金8963万元长期结存在吕梁市有关部门,整改时限为2021年7月底,截至督查时,仍有6716万元未分解下达。审计查出,吉林省四平市(本级)、梨树县等财政部门将3.72亿元中央生态环保资金用于非生态环保事项支出,整改时限为2021年7月,截至督查时,仍有5195.53万元被占用资金未归还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相关问题涉及的地方和单位要在前期整改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将派员实地核查并予以曝光追责。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1年11月18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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