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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群众反映中介机构借办理乡镇船舶登记之机收取不合理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认真组织核查并督促有关方面退还违规收费

2023-01-06 16:5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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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邓先生党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港口区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乡镇船舶登记发证业务,中介机构借机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增加了渔民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相关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核查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安排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防城港市政府开展核查。经核查,邓先生、党先生反映问题属实。201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三无”船舶的登记管理,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纳入乡镇安全监管。2022年1月,防城港市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下印发通知,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推荐3家渔业船舶中介机构,明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可选择委托其中1家中介机构发证及提供相关服务。港口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在开展涉渔“三无”船舶登记发证工作中,直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相关证件申请、实地审核及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并由中介机构收取服务费、办证相关费用。核查组认为,港口区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将履行船舶登记职责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群众承担,属于乱收费行为。据统计,截至核查组核查时,3家中介机构共向港口区办证群众违规收取费用105.11万元,涉及船舶1389艘。其中,按200—500元/艘的标准收取服务费56.54万元,按420元/艘的标准收取办证费用48.57万元。

经督促,港口区政府已明确服务费、船牌制作、船号喷字及证书制作等费用由港口区财政统筹解决,责令3家中介机构将违规收取的105.11万元费用全部退还,要求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撤回之前印发的通知,并约谈、批评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此次核查整改为契机,督促防城港市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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