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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某商户反映“二房东”不积极传导落实纾困政策 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核查推动国有房屋减租红利落实到实际承租人

2023-01-28 16:5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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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商户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场主体反映问题通道留言称,其在三亚市吉阳区通过“二房东”“三房东”承租了一处某央企下属企业的国有房屋。2022年,吉阳区出现了高风险地区。按照政策,其承租的国有房屋应当在原先减免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租金,但是“二房东”始终不给减免。

国办督查室收到商户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国务院国资委核查办理。

国务院国资委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督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商户反映问题属实。该处房产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系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省管产业单位秦电集团资产,目前整体承包给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业小微企业,以下称“二房东”)。“二房东”将部分门面房分租给商户胡先生(个体工商户,以下称“三房东”),“三房东”又将承租的部分门面房分租给商户张先生(个体工商户,实际承租人)。吉阳区在2022年曾出现疫情高风险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53号)要求,秦电集团决定向“二房东”减免6个月租金共24.05万元(普遍减免租金和补充减免租金各12.025万元)。但是,“二房东”以受疫情影响经营惨淡、无力再落实补充减免政策为由,仅同意向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导致实际承租人没有完全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督促推动,秦电集团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二房东”向实际承租人传导补充减免租金。经各方协商一致,秦电集团与“二房东”于2022年11月15日签订减免协议,随后“二房东”与“三房东”、“三房东”与张先生分别于2022年12月17日和12月19日签订减免协议,目前实际承租人租金已全部减免到位。同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秦电集团举一反三推动减租政策落实,采取走访摸排、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租户诉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积极妥善解决租户有关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将继续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原则,跟踪分析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度,从紧从严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对成效突出企业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企业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加快工作,对各方反映存在减租不力问题且核查属实的企业予以严肃问责。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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