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 网民平头哥说 : 普法教育应当从小抓起、从学生抓起、从校园抓起。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收集并推广各地方经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
  • 司法部答网民: 对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推广广东省佛山市流动模拟监狱体验馆建议,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在“八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查看全文>>
  • 网民不知名说 : 我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济南市司法局注册,近期将到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工作。想请教几个问题:一是根据最新政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每年备案;二是如果不备案是否影响日后执业;三是如果我人在上海,每年回山东济南备案,很不方便,费时又费力,希望加快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备案程序。
  • 司法部答网民: 2020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在12月1日制定发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关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的规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持证人员不办理年度备案的,也不影响其申请律师执业或者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同时,为方便持证人员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目前我部正积极推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持证人员需要调转档案的,可以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