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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一五规划《建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5日   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并具体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我们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努力方向。这一重大举措,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体现了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体现了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要求,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在肯定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当时达到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全面的。所谓不平衡、不全面,主要是科教文卫发展和环境建设等没有达到小康社会的要求,多数农村地区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关键,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按照五中全会的部署,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小康建设进程。

    第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城市人口比例偏低,大量农业人口和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因此,我们必须伴随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城镇化。但是,由于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的基本国情,又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符合国情的城镇化路子,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农民不进城不行,都进城也不行。这就需要一方面引导一部分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要加强传统农村的改造,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从而使一部分农民愿意留在农村。德国是城市化、工业化水平很高的国家,农业就业劳动力只有4%,但在小城镇和农村居住的人口近40%。

    第三,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我们有一个13亿人口的大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农村购买力偏低,农村市场还没有真正打开。前两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投资规模尤其是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投资规模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因此,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抑制某些行业过度盲目投资。一方面,投资仍然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投资过热,出现反弹。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出路在于调整投资结构。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通过扩大农村的投资,加快农村的建设,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提高农村购买力;可以改变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从而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可以说,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通过投资促进消费、进而拉动经济良性循环的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第四,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某些不和谐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自然历史原因和体制政策带来的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群体差距当中,最大的是城乡差距。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差距之比已经超过了3:1。近两年由于中央实行向农村倾斜的政策,这种状况有所缓解,但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需不懈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体实施中需要注意和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

    我国农村的落后状况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改变这种面貌也要经过一个历史过程,新农村建设要长期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农村地区广大,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地理条件、民族风俗传统等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不可能一个模式。这就需要对每个县域的发展、乡镇的建设、村落的改造,制定出具体的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民房设计以及村镇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等等,都要有长远的、总体的考虑,进行充分论证,这样才能防止走弯路,造成资源浪费。而这也正是我国沿海一些农村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几次大拆大建的一个教训。新农村规划要多彩多姿,要突出区域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不能整齐划一。小城镇规划设计建设要和区域的城市建设相衔接,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和通讯要统筹考虑,这样才有利于将来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两大原则

    一要从实际出发,二要尊重农民意愿。要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循序渐进,防止急于求成,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搞达标升级。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方式,组织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说到底是农民的事,要靠提高农民的觉悟和素质,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强迫命令。尤其要十分注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不能搞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把握好这两条原则是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

    三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新农村建设也有个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建立政府、社会、农民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当前很重要的是通过财政投入启动新农村建设,引导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这就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并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逐步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同时要整合现有各方面用于农村的建设资金,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发挥整体效益。要改进农村建设的投资方式,可以借鉴农业直补的方式,如补贴建筑材料、补贴与农民自己投资挂钩等。还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继续把农业基础打牢

    打牢农业基础不仅是保证粮食安全、支持城镇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安排农村劳动就业的客观要求。加强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从生产力建设角度讲,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的装备水平,从而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二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促进农业与工业紧密结合,带动农业科技进步,把投资和技术引向农村,把农产品和劳动力带出农村。这两件大事应该坚持不懈抓下去。

    五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这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一个关键措施,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在农村较大规模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农村落后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而且能够增加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的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从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看,还有利于创造新的社会需求,消化已经和即将出现的水泥、钢材等产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从长远看,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和空间很大,将成为我国今后很长时期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在我们沿海一些地方农民房子盖得很漂亮,但水、电、路、排污等公共设施很差,“屋内现代化、屋外烂泥巴”。这个问题不解决,新农村无从谈起。还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特别是教育和卫生事业,提高农村中小学的设施水平和办学质量,保障农民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消除农村贫困落后状况的治本之策。

    六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一部分农民进城务工,这是我国工业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对新农村建设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打工的收入,已成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1.2亿农民工每年可以增加5000亿—6000亿元农村发展资金,这是政府投入及其他任何资金都不能比拟的。可以说,农民进城务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沿海发达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大批农民外出务工,还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缓解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为农业逐步适度规模经营准备条件。这就是所谓“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用农民的话讲就是“走一户、活两户”。因此,要善待农民工,维护他们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素质,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和平等环境,引导那些在城市稳定就业、长期生活的农民逐渐完成由农民向工人、村民向市民的转变。

    推进新农村建设还必须继续深化农村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我们相信,在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新农村建设,坚持不懈奋斗,若干年之后,我国广大农村面貌将会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 (韩长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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