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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奖扶制度覆盖全国符合政策家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朱玉、刘奕湛)记者近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在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奖扶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国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

    据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介绍,农村部分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已经在全国23个省(区、市)以及山东的22个市(县、区)和西藏的12个县全面推开,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自行试点。这项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国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中央财政已经拨付专项经费近6.2亿元。2006年,“少生快富”工程将从以前的3个省扩大到西部地区7个省(区)和海南省,中央财政将安排1.7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要按照“巩固成果,逐步扩大;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增强实效”的原则,继续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在“十一五”时期继续把两项制度做实、做细、做好。

    张维庆还说,只有稳定低生育水平,才能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奠定坚实基础,才能确保实现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

    张维庆说,稳定低生育水平,首先要坚持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现行生育政策是在30多年计划生育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人口发展规律,已经被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其次是切实做好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再次是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融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基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