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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全面阐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个热点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9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月5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在京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毅中就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原因及如何遏制,如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的培养、安全文化建设等十二个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自己的理解、体会,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阐述和解读,对总局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李毅中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大会上的讲话
(根据记录整理)

    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了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分析了当前安全形势严峻以及事故多发的八条原因,提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及近期要做的十项工作。最后提出四点要求。同志们听了以后一致反映总理的讲话,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很有针对性、可操作,有很多新的思路,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这次会议一直开到地市和有条件的县,许多基层工作的同志还是第一次亲自看到听到家宝总理的讲话。大家普遍的感受是,信心更足了,干劲更大了。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推动安全形势的好转。

    春节前机关各个司局经过传达学习和思索,特别是学习家宝总理和建敏同志的讲话,也都在构思今年的工作。党组扩大会上每个司局都做了汇报。节后第一天,党组安排向全体干部集中传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和党组同志商量,文件大家都看过了。我想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梳理了12个方面的问题,有些是自己的一些思考和看法,也算一次形势报告,把学习心得和同志们交换一下。

    一、怎样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这个问题有争议,媒体上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事故这么多,一个接一个,怎么还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看到事故很多,对全局的形势就发生怀疑了。另一方面,全年数据公布以后,事故总数、死亡人数都在下降,怎么又讲形势依然严峻,相当严峻。对形势的看法有些不同的意见。建敏同志在总结讲话的时候,提出对形势的分析还是要“两点论”,一是要讲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二是还要讲形势依然严峻。

    讲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就是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上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确实见到了效果。去年,党中央召开了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第38条为中心,在相关几个条款中都有安全生产的内容,讲了九个方面的任务,这是历次中央全会对安全生产写的最全、最高的一次。

    国务院全年六次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最后一次是12月21日,第116次常务会专门听取我们的汇报,肯定了七项断然措施,肯定了12条治本之策。在八月、九月初,制订了《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尤其是《特别规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弥补了过去对“预防为主”这方面行政法规的不足。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到10个省区进行检查,揭示了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原来我们对一些深层次问题认识还不那么深,说得还不那么明,但是人大执法检查比我们讲得透彻。所以从人大执法检查以后,对一些深层次问题取得了完全一致的看法。

    中央纪委牵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查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得到社会的共识,这个力度就大多了。

    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省委书记、省长们站在了第一线,各部的部长们对我们的工作大力支持。所以去年最重要的收获就是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我看这就是推动安全形势好转最有利的、最基础的因素。

    再加上我们自己工作的努力,去年事故的起数下降了10.7%,死亡人数下降了7.1%,这两个百分数不算小。29个省市加上新疆兵团30个省级单位,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之内。全国除了渔业船舶以外,所有的行业事故死亡人数都是下降的。煤矿去年的死亡人数也下降了1.5%,很不容易。

    在各行各业里,尤其是道路交通,我们确实要感谢公安部、交通部,以及各省市做出的努力,因为全国12.7万事故死亡人数里有78%是道路交通,去年道路交通起数下降了13.1%,人数下降了7.8%,这就给我们整个形势的好转奠定了基础。

    这些数字说明,确实是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和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我们也要适度宣传,并不是说我们取得了多么大的成绩,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努力,这个趋势要看清楚。

    另外一句话,就是形势依然严峻。这主要就是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去年是134起,起数增加了3起,死亡人数增加了17%。其中煤炭58起,起数增加了34.9%,死亡人数增加了66.7%,非常惊人。特别是去年四起百人以上的矿难,一是“2.14”阜新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二是“8.7”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透水;三是“11.27”七台河东风矿煤尘爆炸;四是“12.7”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

    去年其他行业,年底事故也是接二连三,比如11月6日河北邢台石膏矿事故,死亡34人;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月13日爆炸,一个装置的毁灭在化工史上是比较少的,更严重的造成了水体污染。接着第二天,11月14日山西长治,学校早上跑操的时候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20个学生一个老师遇难。还有12月15日,吉林辽源中兴医院火灾,死亡40人;12月22日,四川都江堰修公路打隧道打出瓦斯来,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4人。说明除了煤炭以外,在其他行业安全管理上也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今天上午视频会,讲了元月份和春节的情况。我们今年的目标是死亡人数下降3%,元月份实际下降2.1%,还没有达到目标。

    春节这七天,总的来说比去年好一点,但是仍然发生了两起特别重大事故。一个是大年初一,河南林州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的仓库发生了爆炸,死亡36人。首先这个烟花爆竹仓库距离旁边的天爷庙、老君庙,一个12米、一个21米,根本就没有安全距离;二是仓库里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成品、半成品,折合炸药药量两吨;三是没有值班巡检,三个小孩放炮比赛,看谁能扔到仓库的风筒里去,扔进去就爆了。这也反映了当地在宣传贯彻烟花爆竹条例方面,没有像北京这样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果学校给学生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就可能会避免这次事故的发生。

    另一起就是2月1日初四晚上,山西晋城寺河煤矿瓦斯爆炸。该矿是国有重点矿,2002年11月投产,当时设计能力是400万吨,但去年产煤1026万吨,核定能力1080万吨。能力核定是否合理?该矿为高瓦斯矿,绝对涌出量为480m3/分,有瓦斯抽放系统,因产量过大,只抽放了40%,抽放不彻底。两年开采,形成一万多米的空巷,其中一条是前三天封闭的,封闭不严,三天以后里面瓦斯达到爆炸极限,发生了爆炸, 23人死亡,53人受伤,都是一氧化碳中毒。存在这么大隐患,管理上存在漏洞。

    我们分析形势,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工作一定不能马虎,一定不能放松。

    二、我们做了这么多努力,为什么事故还频发

    从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央纪委、各省市、各部门、全社会,一直到安监部门做了那么多工作,为什么事故还这么多?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有浅层次的表象也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所以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讲了八条原因,是实事求是的。

    从主观上,就是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县、乡、煤矿、企业,工作不实。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少数国有大企业思想麻痹、管理滑坡、隐患严重,职工队伍的素质下降。最典型的是去年“11.27”七台河煤尘爆炸事故所在矿的矿长,我们问他,国务院《特别规定》你们是怎么贯彻的,他一脸茫然,根本就不知道。该矿总工程师也不知道。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印了八万册,送到煤矿。共产党员的大矿矿长他竟然不知道,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全国上下在宣传贯彻,小煤矿、小窑主都知道,他连小窑主都不如,是如何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七台河是怎么贯彻的,黑龙江煤监局、安监局是怎么贯彻的?吉化也是原来有名的先进企业,当然不能因为一起事故就全盘否定他们的工作,但至少存在着明显的薄弱环节。调查表明,完全是违反操作规程,管理滑坡。这么一个老厂子、老企业,在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已含了大量的苯、硝基苯,竟然没有回收措施,依然排放到松花江,造成严重污染。

    不少民营小企业不讲安全,管理混乱,甚至无视国法、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典型的是去年“12.7”唐山刘官屯矿,发生矿难后,矿主若无其事,一晚上问了几个问题,没有一句老实话。他说花了1.13亿元买的矿,15万吨。一吨要花700多块钱,实际是30万吨。说540万元买了1080万吨可采储量,后经核查是1800多万吨,合三毛钱一吨。当时河北省执行的是四块钱一吨。外边堆的小山似的煤炭,硬说没有卖过煤。经核查,账上卖了41000吨,销售收入948万。问他职工培训不培训,说一礼拜培训一次,经查,12月7日发生的事故,有八个人12月6日入矿的,有一个人是12月7日早上入矿的,根本就没有培训。管理混乱到极点。

    一些地方贯彻党的方针决策不坚决、不得力,有的借整合之名逃避关闭,贯彻整顿、关闭措施不坚决、不得力。比如12月2日洛阳新安县寺沟矿。这个矿是被当地政府列为资源整合的矿,事故发生以后,当时估计有三千方水,抽10个小时就抽完了,可是抽了半个月,抽了10万方水还没抽完,与旁边的小矿都连通了,和附近一条河都连通了。这样的矿还搞什么整合。

    还有一些地方借整改逃避关闭,对整顿关闭敷衍了事走过场。我带队到湖南督察,去了七天,我自己认为还是很严肃认真的。最后落实关400个矿,其中有200多个矿是历史遗留问题。结果后来中央电视台给曝光了,因为我们刚走,一些煤矿又开起来了,搞得热火朝天。

    还有一些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包括我们自己。对于有些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去处理。比如唐山刘官屯煤矿,3月份就卖煤,卖了4万多吨,冀东监察分局3月份去了,8月份去了,怎么会不知道?不少来信要求追究监管、监察的责任,我赞成。煤监部门是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

    家宝总理批评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比如说广东梅州透水的那个矿,董事长、副董事长是现役警察,当地的公安局长就受处分了。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拿人家10万块钱发给人家安全生产许可证,6月5日发证,8月7日出事,明明知道井下工作面上面顶着几千万吨水,安全评估根本没提到,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元旦前下去督察,山西有一个县,整个生产能力核定以后翻一倍,与晋城寺何矿一样,什么改扩建措施没有,两倍半能力上去了。核定能力自欺欺人,给自己制造新的隐患。我看就是总理批评的,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这是主观上的原因。

    客观上也有原因,就是深层次原因。一是我们常说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高耗能、高污染、高投入,造成煤炭等基础产业负重爬坡。二是行业管理弱化。标准规范长期不修订,企业管理严重滑坡。三是投入不足,历史欠帐。我们原来测算国有重点煤矿是505亿,去年组织100名专家,对54个大矿、462个矿井、查了5886个问题,需要花689亿。国家今年继续扶持30亿,明年30亿,一分不少,国家的30亿只是起带动作用,最终要靠企业来投入。总理、黄菊副总理很重视。国家发改委非常支持。总理报告里讲,包括今年,再有两年把帐还上。四是对农民工培训、教育跟不上,缺乏安全素质。全国两亿农民转移,其中一亿二进城了,需要进行培训,但没有跟上。五是事故背后的腐败,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这些都是深层次的原因。研究机构分析了25个国家工业化走过的历程,在人均GDP一千美金到三千美金期间,确实是事故的易发期。但易发不一定是多发,因为我们有制度的优势,有后发优势,不能重复走别人的路子,用几年的时间走过别人十几年、几十年的路子。我们不是为自己辩护,是激励我们要有所作为。

    总理讲,经济快速发展,煤电油运绷的很紧,客观上也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10条措施最后一条,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给安全生产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所以,更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些深层次的原因,从五中全会、从中央经济工作会,从国务院116次常务会、从这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或正在采取措施。肯定了12条治本之策,提出10项标本兼治的工作,总理亲自部署了。这些事情只要抓好落实,我们这个大环境就改善了。

    分析主观、客观的原因,更显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我们的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

    三、2006年安全生产如何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

    党组研究,今年要有四个突破。一是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二是深化专项整治;三是探索实施治本之策;四是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这四个突破是今年的主要目标。“四个突破”里面后三个是围绕着第一个的,最根本的要看到年底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是不是得到了遏制,这是检验我们工作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准。

    实现“四个突破”,我们要增强信心,有利条件很多:第一,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把安全与资源、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第二,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了共识,而且开始采取了相应对策。第三,煤矿的两个攻坚战和各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开始见到效果。工作不会白做,关了5千个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矿,就关了5千个吞噬生命、滋生事故的陷阱。第四,我们通过工作积累了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第五,联合执法的机制基本形成。全党、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努力。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我们有信心实现今年的“四个突破”。

    国务院安委会已经下发了今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今年的指标中,事故死亡人数要降低3%,其中煤矿降3.5%。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要下降5%,其中煤矿下降7%。指标要一点一点降下来,这需要我们做工作。这个数字并不是太大,但是要实现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要实现这个目标,煤矿是重中之重,要深入持久地打好两个攻坚战,还要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要把这三件事情抓好。瓦斯治理不局限于国务院确定的七项措施,今年要有发展,要有深入,首先就是先抽后采,把抽字放在第一位,国办正在征求意见,制定一个关于先抽后采的通知,希望快点发。新建的高瓦斯矿必须先抽,要真正做到先抽、预抽,然后再采,就是开采的过程中也要先抽后采,如果高瓦斯矿不施行先抽后采,就要依法责令立即停产。

    去年12月24日,贵州一个400万吨的基建矿,是高瓦斯矿,在基建过程中发生火灾,烧了两天,死亡12个人。今年1月5日,淮南一个300万吨的基建矿,是瓦斯突出矿,在基建过程中瓦斯突出,死亡12个人。就这两件事我们与发改委沟通,他们很重视,马上查找这两个矿批文和有关文件,在某一文件上就写着,在开采初期可以不抽放瓦斯,实践证明,有漏洞。另一个矿,后来一查施工单位不具备300万吨矿的建矿资质。我们正在向发改委汇报,共同对基建矿重新审核。

    今年在瓦斯治理上,要把先抽后采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其次就是继续管好30亿的投入,搞好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的维护,而且在低瓦斯矿也要上。核定能力要回头看、补课。像那种没有什么投入就翻番的能力核定就是害人,就是制造新的隐患。核定能力要延伸到核定劳动组织,不能超强度、超定员。在瓦斯治理上要深入往前走,同时要在防治水患、煤尘爆炸等方面下功夫。在关闭上首先是已经公布的5243个矿,要一个一个的关好关实。最近一个月,各省又报来700多个,加起来大数6千个矿,真正彻底关闭了,不再死灰复燃,就会显现出它的效果来。一定不能半途而废,而且要把关闭作为经常性的工作,继续关闭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在关闭上,还要抓好整合,关键是不要以整合来逃避关闭,要先关闭后整合,搞好小煤矿的技术改造。先转发了河南省的规定,我们还要出一个指导意见。

    除了打好煤矿两个攻坚战以外,还要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立即纠正制止少数国有大矿的管理滑坡,要指导那些管理混乱的小煤矿,怎么样建立起规范化的安全管理,这个问题党组讨论了几次,大家意见一致。因为煤矿的事故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里面大多数是“三违”问题。企业发展靠两个轮子,一个是技术进步的轮子,一个是企业管理的轮子,现在不少企业这两个轮子都没了。所以我们下决心要抓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当然,我们抓不是像过去政企不分那样抓法,要把这三件事情干好,尤其把重点放在国有重点矿上,绝对不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我看这些事情落实以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才有可能。

     四、如何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实践证明,这两年抓专项整治是见到成效的,但是仍然要加大力度。

    专项整治要抓住重点,每一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抓一、两项,顶多三项,什么都抓,见不到成效。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抓住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狠抓一两年,就见到成效。比如吸取煤矿的经验首先抓安全许可、市场准入。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到去年12月31日止,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要一律关闭。现在数字出来了,非煤矿山有8053个没有提出申请,要立即关。危化品有2500个生产企业没有提出申请,也要立即关。烟花爆竹有350个生产企业没有提出申请,建筑行业有24900个没有提出安全申请,民爆器材有16个没有提出申请,这些都有名单,要立即关闭,“两会”之前就得办到。首先是吊销所有的证照;第二停供电,停供公用工程,停供原材料;第三将名单登报公布。

    提出申请的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到6月30日之前整改验收合格发证,烟花爆竹和危化品的经营许可证是到3月30日,两个截点。所以一定要吸取煤矿的经验,不要等最后一天,要让各个省分期分批报,分三批四批把名单报来。如果名单都报不上来,工作根本不落实,一定要有思想准备,不见得比煤矿难度小。

    非煤矿山抓的重点:第一,抓油田高压、高硫化氢的油气井的防井喷。重庆开县,高硫化氢天然气井喷,243人死亡。去年一年也不太平。塔里木油田、中原油田发生过井喷,昨天初七,辽河油田井喷,幸亏这是不含硫的油井,没有造成伤亡。第二,要抓其他一些金属矿、非金属矿、重点矿的源头管理,配合国土资源部抓源头治乱。第三,海油是特殊的行业,委托中海油办这个事情,真要看住,不要出现重大事故。

    危化品重点抓三件事:第一,液氯、液化气、液氨、剧毒化学品运输的泄漏。去年3月29日江苏境内液氯泄漏,29个人死亡,要继续抓。第二,抓化工厂的“三违”。我们和环保总局节前发了通知,要求全国所有的化工企业必须对所谓的清净下水事故状态下不能外排,中央企业6月30日措施要到位,其他企业9月30日到位,只要把这个抓到位了,就是一大成绩。发生事故时就不至于造成大的污染了。第三,抓安全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搬迁。一年搬不了,坚持抓五年。要把这三件事抓好。

    烟花爆竹抓的重点:第一打击非法;第二生产要工厂化;第三仓库不能超储,运输配送不要超载。把这三件事抓好。

    交通运输抓的重点:就抓治理超载、超限,已经取得很大成绩,要继续抓。通过治理“双超”,延伸到解决大吨小标的问题,取缔非法改装车的问题,召回缺陷汽车的问题,对运输单位源头管理的问题等等,要从抓“双超”开始,这个工作量就够大了。11月14日山西长治21个师生死亡,司机那段时间睡着了,出了21条人命。

    消防抓什么?去年三起重大火灾事故,吉林辽源的医院,广东中山酒吧,汕头的一个商厦,都是旧房子装修,都是电器着火,很有代表性。今年消防就抓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查是不是老电器,是不是超负荷。把这些事情抓好了就可以避免许多火灾事故。

    这些事情,有些是我们直接抓的,一定要把拳头收拢回来,抓重点。有些是我们配合主管部门干的,也建议他们抓住重点。

    五、怎么样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人的责任心。温总理讲,对于政府来说,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县、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对企业来说,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这就是落实责任制。无论是行政首长还是法定代表人,怎么样就算到位了呢?我理解要做到这么几件事情:第一,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而且要结合本地方、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不是照本宣科,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二,要层层落实政绩、业绩考核,省里要落实到地、县、乡;企业要落实到车间、矿井、班组。严格考核,把责任制建立起来。第三,要在发展规划中体现安全三同时。安全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前提,企业的规划、地方的规划要体现安全。第四,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心中有数,市长要知道这个市里面有多少隐患,北京市陆昊副市长就很清楚,数字脱口而出。第五,要亲自抓应急预案,万一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救援,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至少要把这几件事情抓好。这里我着重讲讲抓好规划和建立考核体系这两件事。

    首先是抓好规划。我们正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安全专项规划,各地市、各部门都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十一五”规划,要有一席之地,并且做到“五有”:一是要有目标。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国务院《决定》里提出2007年、2010年、2020年三个分期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煤矿安全的两个阶段性目标,都很具体。二要有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隐患治理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三要有资金。要有投入等融资的来源,没有资金干不了事。四要有措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得有综合治理的措施。五要有支撑。有基础支撑、信息支撑、应急救援支撑等等。这“五有”,还要再加一把劲,争取把我们的专项规划在2月底报国务院。

    再有就是抓考核。大家最关心的安全生产的“四个指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非常支持。一个是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我们算下来前年是0.86,去年是0.73,是南韩的两倍,是美国、英国的20倍,这就是差距。这指标是不好看,但要承认现实,安全就是要降低死亡,而且我们这个指标五年要降低35%,这个指标是落在我们身上的。第二个指标是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我们中国有自己的特色,算下来去年是3.88。分子是工矿商贸去年的死亡人数15868人,分母实际上是第二、第三产业的人数,约4亿人。这样算下来是3.88,和国际水平差不多,我看有点可比性、有点特殊性,因为分母太大了。不管怎么样,我们自己要和自己比吧?这个指标五年要降低25%,今年第一年,都已经列入我们的指标了。这两个指标纳入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里,还要把它分解到省市。还有两个指标,就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一个是事故的主要部分,78%是道路交通;一个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领域,42%是在煤矿。这四个指标一起纳入到全国统计指标里。

    要按照总理讲的,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行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这四个指标落实到行政长官负责制,不仅追求GDP,还得看死亡人数能不能降下来。所以,这四个指标应该说是国务院、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最大的支持,我们一定要把这四个指标用好,这四个指标现在有的还没有分解,要尽快分解,省里也要落实到市、县,这是治本之策。

    另外,控制考核指标已经搞了两年,还要进一步跟媒体和社会讲清,这是一个控制指标,不能超过,越少越好。死亡这两个字不能回避,但要少死人、不死人。这也是个积极的指标,不是个消极的指标,不是下指标要死多少人,是下指标不能超过这个死亡人数,各地都在努力。这个问题要向媒体、向记者们解释清楚,多做正面宣传。

    六、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

    这是最严重最突出的话题。因为一谈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多数又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大都是管理的原因。大家都抱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但怎么样才能推进到位?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要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但并不是撒手不管。政府要履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要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不是管死企业,也不是对企业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等出了事故再追究,后悔晚矣。而目前企业的现状是,许多优秀的、称职的企业家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了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重视职工的生命健康,创造了优良的业绩和先进的管理经验,需要总结提高推广;但也有为数不少不称职的管理者不知道、不懂得安全基础管理,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经验,需要指导帮助提高;还有的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忽视安全,不要安全,甚至不负责任,管理滑坡或管理混乱,需要立即纠正;更有少数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健康,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应予依法严惩。

    实现企业责任主体到位,当然首先要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身的努力。但必须同时靠政府和社会,从外部给企业压力和推动力。要靠政府强有力的监管,靠行业有效的指导帮助,靠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

    第一,政府要实行严格的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还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都要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履行日常和定期重点的、专项的监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考核,安全生产应作为总体指标。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煤矿等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持证上岗,督促他们下井带班。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重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职业经理人要依法吊销他们的资质。

    第二,行业要实施有效的指导。要通过调查研究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局、煤监局应当对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类型的企业抓紧提出。还要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规定。要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活动,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等现代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关这方面的工作,还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不同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三,社会要有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企业和企业家最爱护自己的商誉。企业一旦因非法违法造成重特大事故,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和社会的议论,信誉受损,市值下跌。要充分利用市场、舆论、社会的评价,实施对企业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企业和经营者重视安全,对可信可学的经验要宣传、表扬,先进典型和经验是真实的、可信的,不是拔高杜撰的,是普遍可学的,不是靠特殊政策扶持的。对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使他们脸上无光,心中自责,知耻而进。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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