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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赵承、刘铮)针对近来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一些疑义,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0日明确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图表:国家统计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新华社发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国从1953年就开始编制价格指数,在编制价格指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CPI的编制工作始于1984年。经过数次改革,目前,我国CPI的调查方法、计算公式、权数的获取等均已比较成熟,CPI编制在世界各国中处于前列。我国CPI的编制方法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同行专家进行过广泛的讨论与交流,并按照IMF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要求公布在IMF网站上。

    目前,我国CPI的调查内容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共263个基本分类(国际分类标准),约7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是根据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模式、消费习惯,参照抽样调查原理选中的近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城市近5万户,农村近7万户)的消费支出数据,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确定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在不断变化。为此,我国的CPI权数每年都做一些小调整,每5年做一次大调整。”这位负责人指出,可以说经过20多年实践的检验,我国CPI的编制方法是科学可靠的,数据反映了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为我国价格体制改革、宏观经济调控、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500多个市县、50000多个调查网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全国调查系统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直接调查方式,由近3000名专职物价调查员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贸市场和商店现场采集价格资料。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至少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从而保证了CPI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完)  

    国家统计局:商品房价格不能直接纳入居民消费价格统计中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赵承、刘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0日表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只能反映与居民当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不能反映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类价格的变动。

    这位负责人就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统计中,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

    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事实上,如果真的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由于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特别是金融投资性质,其决定因素太多(包括市场投机因素),极易引起波动,这必将导致CPI的大幅波动,这对于我们观察宏观经济形势,对于我们根据CPI决定工资和养老金等补贴的变动等都是极其不利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居民居住消费价格的变动不需要在CPI中得到反映。恰恰相反,目前我国和世界各国的CPI都包括了居民居住消费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居民住房的房租、水、电、燃料、购买商品住宅贷款利率、住房维护修理费用、建房及装修材料等的价格,这些商品和服务等价格的变动,特别是房租的变动,可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变动的情况,至少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是这样。(完)

    为何有人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感受与公布数据不一致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记者赵承、刘铮)最近,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一些疑义,其中包括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感受与公布数据不一致。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CPI编制方法是科学的,数据也是可靠的。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感受是指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而不是其他的感受。有的人将居民生活负担轻重的感受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有的人将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有的人将不属于CPI统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这些都是不科学的。

    实际上,CPI是以居民购买并用于消费的一组代表性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来反映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而居民生活负担的轻重、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等则会受到除CPI上涨外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居民的生活负担加重,可以受开支范围扩大,每户劳动力赡养人口增多,未来支出预期加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就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与公布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而言,主要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少数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与“一篮子”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综合平均价格的差异。一般说来,消费者往往喜欢用较小范围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来与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比较,这样很可能出现差异。例如,根据近几个月的价格指数来看,如果我们仅仅看其中的蔬菜、水电燃气价格,就会感到价格在上涨;看其中的工业消费品、猪肉、食用油价格,就会感到价格在下降。但是,当我们将这些商品和服务项目综合起来看,即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时,却是略有上涨。1996年到2005年我国的CPI上涨了1.9%,但价格上涨较高的水电燃气价格则上涨了92.9%。

    二是地区之间和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全国价格指数是反映全国各地区价格总水平的综合平均变化情况,而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对其居住的省、市、县,特别是居住地附近的商场、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多一些,感受也深一些,而对其他地区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少一些。全国价格指数是综合反映全国而不是反映个别地区的价格变动情况。分析某地情况时,应该用当地的价格指数。

    三是对比基期的差异。目前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有环比指数和同比指数,它们对比的基期是上月和上年同月。一般来说,消费者比较的价格往往是近期的价格,如今天与前几天,今天与两个星期前等等。

    四是个人承受力的差异。由于消费者之间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存在着差异,也会导致实际感受与价格指数不一致。一般来说,收入和消费水平越高,消费面越宽,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越大。反之,收入和消费水平低,消费面窄,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也就弱些。例如,低收入者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和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品上,而这些开支是不能紧缩的,当这些商品价格上涨时,就会感到价格上涨的压力很大。此外,由于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比较广,当发生通货膨胀时,其财产等方面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从而增加其承受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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