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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我国公共财政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8日   来源:经济日报

    经国务院批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全面实施。实际上,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就将开始启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

    此次改革是我国财政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同时也是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创新。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有效地克服了原有分类“体系不完整、分类不科学、反映不明细、与国际口径不可比”等弊端,将国际通行做法与国内实际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

    预算科目分类方便公众监督

    据了解,新的分类体系更加侧重于方便社会公众监督。一方面,由于新的分类体系采取对全部政府收支进行统一分类的办法,即便在预算内外资金方式暂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清楚地了解政府收支活动的“总账”;另一方面,由于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统一按政府职能活动设计,政府搞国防、办教育、扶持“三农”等等“明细账”一目了然。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度逐步提高,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将对民主理财乃至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到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

    财政资金管理由分散转向综合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除包含预算内外收支外,还按国际通行做法,纳入了具有“准财政资金”性质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一般来讲,在财政资源总体紧缺的情况下,设立基金,专款专用,确实能够从财力上保障某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但是如果基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近年增幅在20%以上),就势必造成各部门竞相争夺财政资源、各专项预算不断侵蚀、肢解统一的财政预算的局面。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资金的统筹安排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和统计分析框架。这不仅有利于我国财政统计口径与国外的衔接与可比,而且也为财政收支总量与结构的合理调控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预算管理由粗放转向细化科学

    反映政府支出具体用途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既是细化政府预算的基础,也是预算单位组织会计明细核算的基础。我国预算编制注重算大账,细化程度相对较低。

    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新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12个大类、90多个款级明细科目,完全可以满足政府预算全面、明细反映的技术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除少数支出事项外(如统发工资),政府预算收支总账暂时只会用到支出功能分类。部门预算则可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编制。其明显的进步是,除基本支出预算外,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预算也可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反映。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细化为预算的细化提供了基础工具和管理导向。但是预算究竟能否做实、做细还需要其他一些条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政府支出的定性问题,即哪些单位、哪些项目是否应该给钱。从目前情况看,财政的“缺位”与“越位”问题仍未得到较好解决。其次就是给多少的问题。2000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后,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核定有了较明确的标准。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仍然存在“单位报花账、财政砍一刀”的情况。所以真正实现算细账、算实账,就需建立一套公认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

    树立绩效预算理念

    合理利用新的支出经济分类实现预算细化是必须的,但在预算执行方面片面强调明细控制却是不可取的。如果我们一味强调“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那么,预算管理便会走向僵化、偏离科学。除了某些特殊的必须专款专用的支出事项外,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如在同类或同项支出总额内)给预算单位一定的财力调剂自主权。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实行绩效预算的理念,采取“预算算细账、执行讲包干、考评求实效”等具体做法,真正达到合理高效利用财政资源的目的。(门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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