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中组部等8部门召开会议部署06年"三支一扶"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三支一扶”计划启动 7月底前首批2万名大学生将赴基层报到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张宗堂)从4月下旬开始,有关部门将本着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着手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7月底前这些大学生将到服务单位报到。

    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8部门,20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并启动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会议认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才队伍,有利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会议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当前,要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各项工作;把握重点,抓紧做好基层岗位需求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精心组织,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多方配合,切实强化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妥善安排,确保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项经费的落实;加强宣传,创造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舆论氛围。

    前不久,中组部等8个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农村基层从事2至3年的“三支一扶”工作,并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据了解,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同时,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优先评定等。(完)

 
 
 相关链接
· 人事部部长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答记者问
· "三支一扶"计划启动 5年招募10万毕业生服务农村
· 陕西省出台优惠政策吸纳数万名大学生到农村就业
· 四川:大学毕业生下基层报考公务员可加分录取
· 国家政策鼓励使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
· 天津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