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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颁布新的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5月23日电(记者 赵大勇 朱晓光)山东省建设厅23日颁布了新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两个新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中公共建筑的节能标准为50%,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为65%。山东省政府同时规定,自6月1日起,山东省新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都必须达到《标准》要求;6月1日前已进行工程设计但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已开工但具备建筑节能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及时进行节能设计变更,达到《标准》要求。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建筑耗能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6.7%,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7%。以山东为例,到2020年,如果全省城镇建筑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每年可节省30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每年可减少电力建设投资约1000亿元,并减少排放空气污染物1530万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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