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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将减到百家以内五目标引领国资调整国企重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五大目标引领国资调整国企重组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5大主要目标,即:一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四是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五是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指导意见》强调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等。

    《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将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对亏损企业国有资本的调整力度。对有望扭亏的国有企业,要采取措施限期扭亏,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要撤换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亏损企业,短期内难以扭亏的,可以向各类投资主体转让,或与其他国有企业进行重组等。(记者白天亮)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央企将减到百家以内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近日发布,记者就此采访了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央企将减到百家以内

    国有资本要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等。   

  国企数量少了,竞争力提高了

    记者:此次制定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国资委负责人:近年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但从整体上看,要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指导文件,以明确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记者:您刚才提到,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取得重要进展,但任务还很艰巨。能否就此作个简要介绍?

    负责人:先说进展。2002年到2005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15.9万户减少到12.7万户,减少了20%,但国有资产总量从6.4万亿元增加到8.6 万亿元,增长了34.4%;实现利润从3764.3亿元增加到9682.8亿元,增长了157.2%。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每年各增加1万多亿元,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每年各增加1000多亿元。2005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企业中的比重,户数仅占11%,但销售收入占35%,实现利润占45%,上缴税金占57%。

    通过这些情况,我想应该能够得出这个结论,即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重要进展。

    再说任务。主要是国有经济的分布仍然过宽,相当数量的国有资本并不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少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积累了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一些大企业业务庞杂、主业不突出、辅业包袱重,子企业层级过多,母公司对子公司失控,成为企业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排名前80的央企利润占总数的99%

    记者: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方向与目标,并提出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请问,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哪些?

    负责人: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记者:《指导意见》还明确到2010年中央企业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我们知道,国资委成立三年多来,中央企业已经由196家调整到目前的161家。为什么还要提这个目标?

    负责人:国资委成立后,我们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迈进,至少要成为国内同行业的前3名。同时,我们加大了调整和重组的力度,中央企业户数从196家已减少至目前的161家,但布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相当一批企业不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且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有的企业效益还比较差;由于企业户数过多,致使国资委的监管幅度过宽,实施监管的人力资源难以集中到重要企业和重大事项上来。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大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的力度。

    对于中央企业减少到多少家比较合适,我们进行过分析、测算。从2005年的数据看,企业国有资本排前80名的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国有资本和销售收入,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9%、98%和92%;而且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一般不会超过100家。为此我们提出了80—100家的目标。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职工权益

    记者:关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社会上普遍比较关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障职工权益这两大问题。请问《指导意见》在这两方面有哪些要求?

    负责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促进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对企业重组、改制等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有关事项的决定权,并提出了诸如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等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十分重要和有效的。

    记者:确保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保障。可否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作一概括介绍?

    负责人:政策措施除了上面所强调的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二是培育优势国有大企业,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记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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