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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不断改善投资环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收外资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06年11月底,全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5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6766亿美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世界500强企业约480家在华投资。

    吸收外资有力支持了国内经济建设。“十五”时期,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2861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1.34倍;外商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8.5%;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约30%,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01年的24.57%增至2005年的28.57%。

    吸收外资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截至2006年11月底,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的各类研发机构超过800个,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我国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的首选地。“十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增长3.7倍,其中外商投资企业高新科技产品出口由2001年的378亿美元增至2005年的1920亿美元,增长了5倍,占同期全国高科技产品出口总值的86.2%。高新技术产业在外资总量中的比重明显上升,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了我国在一些高新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溢出效应显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吸收外资加深了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外商投资带动了全球生产链条向中国的快速延伸,使我国能更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十五”期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工业产值的比重高达44.9%;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年均增长34%,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55.1%,2OO5年当年达58.5%。

    吸收外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截至2005年底,现存注册的28万家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口的比重超过10%。

    吸收外资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十五”时期,仅税收一项,占全国企业总数约3%的外商投资企业上缴税收22384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约22%。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额占全国税收总额近21%,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吸收外资还促进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的建立,推动了思想与观念的更新,加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随着综合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自1991年起,已连续15年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首位。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2006至2008年,我国仍将是对跨国投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

    对外开放水平已迈上新台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五年以来,中国遵守世贸规则、履行入世承诺,适时改革和调整经济体制,平均关税水平已由入世前的15.3%下降为目前的9.9%。国内各行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大幅度提高,在WTO分类的160多个服务部门中,中国做出承诺的有100个,占62.5%,接近于WTO发达成员平均水平。2005年,我国平均单项合同外资达429万美元,比2001年的265万美元提高了61.9%,世界500强企业已有480家来华投资,比2001年增加了100余家。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基本形成。

    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成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在过去10年中,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猪牛羊肉消费量分别增长21%和51%,水产品消费量增长37%和46%,住房面积增长超过了40%,中国现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电视机、电冰箱和手机消费国。预计到2010年,中国国内市场规模将超过4万亿美元,当年进口将超过1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从开放初期的140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2万亿美元,年均增长9.6%,到2010年中国GDP和人均GDP将分别达到3.3万亿美元和2400美元。

    人力资源丰富。到2010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每年新增400到500万大学毕业生,为全社会培养和提供大量的各层次的高素质人才。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中国铁路总营运里程突破7万公里,居亚洲第一,港口吞吐量超过48亿吨,居世界之首,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万公里。中国已拥有3.9亿个手机用户,互联网用户超过1.1亿,为吸引全球跨国投资提供了良好基础设施条件。

    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为履行中国入世承诺,共清理并修订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文件约3000件,已形成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所有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均通过政府公告、网络等公开渠道对外公布,大大提高了政策透明度。

    行政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现象,行政效率得到较大提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吸收外资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流动的国际化和生产活动的全球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环节的转移,已成为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传统制造业转移也向纵深发展,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和本地化趋势明显。当前,我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的互动明显增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新趋势,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应不断改善综合投资环境,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得机遇,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和进口国,也是全球第三大引资国。我们将继续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结合国际产业转移趋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状况,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适当放宽部分行业准入条件,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的金融、物流、连锁、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改善投资环境。更加注重改善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对外开放的法律政策体系,在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的力度,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国际形象,以更加完善的综合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外商投资布局,继续发挥特殊经济区域的窗口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互动机制,鼓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深化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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