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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合力”保障企业新会计准则体系贯彻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何雨欣 韩洁)“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及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监管环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2日说。

    这位负责人是在此间举行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这番表述的。

    财政部今年2月1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10月30日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这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建立。此外,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倾力倾为,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调。”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说。

    证监会于1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于上市公司如何全面贯彻实施新会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相关审计工作,作了周密而系统的部署;同日,证监会还发布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自2007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银监会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9家上市商业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准备情况进行多次调查,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专门的机构,认真做好实施新准则的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银监会根据会计准则变化,正在研究完善资本充足率计算调整办法,修改有关非现场监管指标和口径。

    保监会于9月20日发布了《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国资委于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要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属上市公司资产或收入占集团比重较大的企业,应当于2007年率先执行。

    税务总局也与财政部一起协商研究了《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衔接规定》,并已开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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