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2007年将有24家中央企业率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韩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孟建民22日在北京说,2007年将有24家中央企业率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有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孟建民是在22日北京举行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透露的这一信息。

    我国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同时将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的企业审计准则。

    据悉,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10月30日又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审计准则指南。专家指出,此举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体系基本建立。

    孟建民在会上说,首批执行新会计准则的24家中央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公司,宝钢、鞍钢、武钢和攀钢四家钢铁公司,国航、东航和南航3家航空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通信企业以及中远集团等大型中央企业集团。

    他指出,国资委对于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非常关心,2006年着重研究了新准则,尤其是新准则采取公允价值计价后,将对中央企业的财务指标及各方面管理产生的影响。

    此外,他指出,国资委已于今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表,即所有中央企业要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属上市公司资产或收入占集团比重较大的企业,应当于2007年率先执行。

    这一通知还要求各中央企业应当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评估新准则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研究制定集团执行新准则的工作方案,修订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确保新准则平稳转换和有效执行。

    孟建民表示,明年国资委将一方面认真落实新准则的推动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其他中央企业做好新准则的实施。

 
 
 相关链接
· 五部委“合力”保障企业新会计准则体系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