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针对“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制定的一些硬招,令该市的农民工欢欣鼓舞。
抚顺市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逐步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中标价款的2%缴存工资保证金,由劳动保障部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另外规定要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凡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记者郑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