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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直辖10年:推进新农村建设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经济日报

    “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大工业与大农业并存、较小范围的都市较发达地区与较大范围的农村贫困地区并存”。直辖之初,重庆市有国家级贫困县12个、市定贫困县8个。这些地方生产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频发。

    特殊的市情决定了扶贫开发在重庆的特殊地位。直辖之初,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庆直辖市“四件大事”之一交给重庆。重庆坚持开发式扶贫总体方针,围绕“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摸底调查,落实对象。重庆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248个扶贫攻坚重点乡(特困乡),2414个扶贫攻坚重点村,43.99万户特困户。将特困村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村民参与的原则,制定了特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建立了贫困户家庭情况档案,为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打下了基础。市领导班子定点抓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每位领导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作为整村推进示范村;市级扶贫集团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扶贫集团在所帮扶的重点县,集中抓一至二个整村推进的示范村,每个扶贫集团成员单位帮助一个贫困村。在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的带动下,各区县领导和部门也纷纷行动,每一位重点县的党政主要领导也定点联系了整村推进示范村,有力地促进了特困村建设的整体推进。

    帮助特困群体解决困难。2004年,重庆市筹集专项资金1761万元,对全市最后一批3032户岩洞、窝棚户进行了集中搬迁、改造。针对地氟病仍然在少数贫困山区蔓延的问题,采取高山改炉改灶、低山建沼气池、调整种植结构、加强健康教育等措施,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和市长基金2762.5万元,在黔江、巫山等7个区县开展地氟病防治工作,完成了高山中重病区6万余农户的炉灶改造任务。

    突出“三基建设”,确保贫困地区稳定脱贫。

    围绕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和农村通电等重点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改善贫困乡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返贫。直辖以来,全市新建和改造乡村公路6.03万公里,贫困地区乡道通达率达100%,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运输成本,有效地促进了贫困农村的商品流通;解决了399.5万人饮水困难;新增和改造基本农田110万亩;从根本上改善了广大农村地区的用电状况,降低了农村用电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

    培植基础产业,增加群众收入。扶贫开发工作围绕“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发挥当地资源优势,重点帮助每个重点县培育二至三个骨干支柱产业,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截至2006年,全市累计投入到种养业产业化项目的财政性扶贫资金4.82亿多元,扶贫贷款25亿多元,打造了30多个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创出了涪陵榨菜、石柱黄连、奉节脐橙等著名品牌。在产业化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推行“业主+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农户”的组织形式,2006年已有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100多个。

    在实施整村推进的同时,重庆市分别在武隆县仙女山、黔江区蒲花河流域等地实施片区扶贫综合开发试点,探索出了“综合开发,成片治理,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的开发路子,取得了较好效果。

    提高贫困人口的技能和素质。从2004年开始,重庆市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之一,确定了2所国家基地校、28所市级基地校、38所县级基地校。抓好对外劳务输出,建立了由苏州英格玛人力资源公司、上海黔临劳务开发公司等一批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大户企业组成的转移输出体系。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4.81万人,有序输出4万余人。

    探索出一条产业扶贫项目的运作模式。在科技扶贫和产业开发中,重庆市改变过去完全按计划经济模式运行项目的作法,引入市场机制,推行“业主制”和“合同制”。

    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重庆市如期完成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规定的任务和重庆市“五三六”扶贫攻坚计划、重庆市“十五”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到目前为止,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的1097元增加到2006年2152元,净增1055元,年均递增7.8%。(冉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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