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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记者韩洁 刘菊花 任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正在酝酿实施。上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了财政部、国资委提出的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此间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占全国国企利润七成以上的150多家中央企业将不再“利润独享”。

    据了解,我国国有企业成立后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即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但国企税率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

    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后,国家可以把不重要的企业股权卖出去,使重要企业能够有资金进入,困难的企业则可以在改革成本的支持下退出,中央企业的资源配置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15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1368.8亿元,实现利润7546.9亿元,分别比国资委成立之初的2003年增长81.9%和151.1%。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经营状况的蒸蒸日上,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使实行国有资本预算的条件逐渐成熟。

    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在中国实施国有企业分红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从宏观上讲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

    他指出,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实际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该和其他财政收入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笔钱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根据财政支出需要用于企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

    张春霖说,除了将上缴的国有企业红利纳入公共预算范畴外,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有助于改善企业公司治理。如果企业赚的钱按制度不必交给国家股东,而是由管理层继续支配,则国家股东实际上失去了对新增利润的控制权,不利于很好地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

    根据两部委研究提出的意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根据财政部设想,中央财政将选择中央直管企业和烟草行业企业,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地方财政也要积极开展试点。

    目前,国企应当向所有者分红的基本观点已得到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认同,但更多的争论集中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如国有企业分红“怎么分”的问题。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要保证国有企业分红政策能正确地落实,两个执行方面的问题具有关键意义。

    首先是要有正确的决策机制。张春霖解释说,国家在其中持有股份的那些公司如何分红,国家股东要有自己的立场。但这不等于说国家股东可以决定一切。因为按照公司法,分红决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而董事会是对所有股东负责的。因此,董事会的中心地位很关键。

    其次是正确决定分红率。张春霖强调,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其实也是投资政策,决定将一部分利润留给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是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投资。他解释说,当国家股东决定把100万元利润中的60万元作为红利分走时,同时意味着把其余40万元留在该企业用于再投资。这相当于国家股东首先把100万元利润全部装在口袋里,然后再掏出40万元给企业用于再投资。

    他认为,国家股东决定分红比例,第一应根据市场上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标杆回报率”;第二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

    他表示,相对于一个从事高增长业务的公司,一个从事成熟业务的公司应该有更高的分红率。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尤其应该鼓励企业用留下的利润支持高风险但有前途的创新投资项目。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应该是企业的增长潜力。

新闻背景:何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记者刘菊花 任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介绍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收入来源一方面是多元化企业的分红,国有独资公司将上缴一部分利润;另一个可能来源是对于不重要的企业,国资委可以把股权卖出去。支出,一是对重要企业“要保”,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建立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用好国有资本收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国有资本、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链接:2003—2006年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1.9%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记者刘菊花 任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日前介绍说,2003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4.47万亿元增加到8.14万亿元,增长81.9%;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

    期间,中央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由5%提高到10%,总资产报酬率由5%提高到7.5%。截至2006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为12.27万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47.4%;净资产总额为5.35万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48.7%。

    在2004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第一个任期的三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平均每年增加1.3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2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1500亿元。初步测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

    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方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宏观环境良好,另一方面是深化改革、突出主业、调整结构等的结果,也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监管方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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