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记者 周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我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部将于今晚为其颁牌。”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9日表示。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要求。
“闽南地区保存着诸如南音、梨园戏、木版年画等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一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展示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周和平说,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立保护实验区的条件比较成熟。
据了解,安徽、云南、贵州等地也都在积极筹备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