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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一五"将对高耗水项目实施更严格准入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7月5日电(记者吕福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对高耗水行业新建项目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

    这位负责人是在莱芜举行的莱钢节水经验现场交流会上说这番话的。据透露,今后尤其是在缺水地区,我国将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把取水定额国家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水行业盲目建设和取水量过快增长。

    目前,我国工业取水约占全国取水总量的22%,耗水大户主要集中在火电、钢铁、石化、化工、造纸、有色金属、食品与发酵等8个行业。据初步统计,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的2/3。大量废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江河湖海,使一些地区远远超过了水体的纳污能力,造成了严重水污染。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工业用水效率逐步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0年的288立方米下降为2006年的154立方米。但由于当前取用水资源费用低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节水型水价机制尚未形成,我国水资源浪费仍很严重。

    发改委环资司官员表示,“十一五”期间将建立科学的用水指标体系和节水评价指标体系。从2006年开始,发改委会同水利部、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各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同时,将逐步建立和实施工业项目用水、节水评估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工业项目和企业,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和建设。

我国加紧构建节水型水价机制 对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

    新华社济南7月5日电(记者吕福明)为促进工业节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形成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节水型水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5日在莱钢节水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将合理确定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加大实行差别水价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在全国水资源总量中,可供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仅为8139亿立方米,相当于水资源总量的29%。按目前正常需求和不超采地下水估算,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在350多亿立方米。

    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在“十一五”期间强化节水管理基础工作。以钢铁行业为例,各用水企业要加强水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水计量管理体系,严格水计量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同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水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水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为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相关链接
· 江西对高耗水行业用水实行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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