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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部署打击投资连结保险市场销售误导现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11日称,近日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和各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警告投连险市场销售误导现象,并部署了对销售误导的各项防范和打击工作。

    《通知》说,今年以来,投连险销售增长较快,对人身保险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同时保监会也陆续收到反映投连险销售误导方面的投诉,主要表现为对产品解释不清、隐瞒费用扣除和夸大合同收益等。《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投连险销售管理,防范化解误导风险。

    《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司应切实加强对投连险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自今年10月1日起,各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投连险前,应自行组织对销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连险。

    《通知》规定,各公司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正确说明投连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

    《通知》强调,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保监会有关规定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向客户公布投资账户单位价值,寄送投连保单状态报告等信息,报告内容不得违反监管规定。《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大回访力度,对新签发的投连险保单必须在犹豫期内实行100%电话回访。另外,应在10月15日前对本公司投连险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

    《通知》还要求各保监局加大对销售误导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控责任,对管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直至总公司的责任。

    投连险是一种与资本市场相联系的、兼具投资与保障功能的投资型寿险产品。在当前资本市场向好的形势下,投连险呈现持续热销局面,今年1-7月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2.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32%。

    就在今年4月,保监会正式发布实施《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对投连险产品形态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指出今年10月1日后不符合新规定的投连险产品将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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