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6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惠民医疗为困难群体减轻了医疗负担。到2007年11月底,山东共有402万人次受惠于惠民医疗,人均减免医药费597元。
山东省的惠民医疗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惠民门诊、病房(病床)承担。服务对象主要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烈军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群。
截至2007年11月底,山东省共设立惠民门诊1.2万多个,惠民病床3万多个,通过惠民门诊和惠民病床共减免总人次402万人次,受惠人群平均减免597元,占人均总医药费用支出的19.5%。
山东省的惠民医疗从2006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承担惠民医疗服务的卫生机构除了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等费用外,其他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和药品费用也有不同比例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