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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廖翊)记者从31日文化部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古籍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64项新入选推荐项目、134项扩展推荐项目日前已向社会公示。迄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384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2007年6月,文化部命名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542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前也已经文化部批准。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继建立。

    “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先后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6年6月,我国高票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2007年4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第一次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得成功。2007年5月,在成都举办了首届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同时承办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8年,文化部将继续大力推进普查工作;逐步完善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的建设;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充分依托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采取委托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搞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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