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重庆市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将联手推行"绿色信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2月11日电(记者 徐旭忠)为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重庆市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将联手推行“绿色信贷”,把企业的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要件之一,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将受到限制。

    自今年3月开始,重庆市环保部门将环境友好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的企业或项目业主等共21类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国家或市级重点支持发展的环保产业项目,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节能环保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环境友好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企业或项目业主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未批先建的企业或项目业主,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项目业主,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未依法开展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金融机构加强授信管理。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金融机构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形成了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提高企业环保违法代价,加强环境法规的实施,提高企业环境工作诚信意识,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关链接
· 环保总局与国际金融公司携手合作 深化绿色信贷
· 福建省实施“绿色信贷”斩断污染企业的资金链条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