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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在南宁宣布,国家已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社记者 刘广铭 摄

    记者2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于近日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并作为我国第一个“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全面拉开建设开发序幕,将在促进我国东中西地区良性互动发展和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国家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范围和玉林及崇左两市的交通、物流组成,陆地国土面积4.25万平方公里,2006年末总人口1255万人,该区地处我国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拥有大陆海岸线1595公里,与越南交界的陆地边境线230公里。这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的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

    《规划》明确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即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记者 郑盛丰 庞革平 田丰)

 

图表:中国政府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新华社发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方专家组成立会议在北京召开

    记者从广西有关方面获悉,由国家商务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办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方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1月4日在北京召开。中方专家组的成立,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与东盟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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