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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惠台农业举措不仅有实惠而且长远利益更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大陆惠台农业举措短期有实惠 长远利更多

——访高雄县农会总干事萧汉俊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勇)大陆近年来推出一系列惠台农业举措,有力促进了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高雄县农会总干事萧汉俊就此接受本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大陆的善意不仅让台湾农民短期得到了实惠,其长远的“利好”效应会更多。

    萧汉俊说,大陆方面近几年的惠台农业举措如对台湾部分果蔬及水产品实施零关税、对台湾丰产滞销水果采取紧急采购、增设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岛内农业实际情况有很强的针对性,很快产生了明显的实效,受到了许多基层农民的肯定和欢迎。

    他告诉记者,不少岛内农民从大陆惠台农业举措中感受到了大陆方面的善意,其中一些原本对大陆抱有怀疑甚至敌意的人也纷纷转变态度,开始愿意去大陆“走走、看看”。“相对于物质上的实惠,这是一种无形却更重要的‘利好’,”萧汉俊说。

    他还认为,大陆持续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努力,从长远看将会产生更多的“利好”效应,而其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将不断增进两岸同胞间的友好情谊,促进两岸交流乃至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萧汉俊还表达了对两岸农业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深化的期许。他认为,农业发展对大陆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而在这方面台湾可以为大陆提供一些较为先进的经验、技术等,两岸可以互补互利。

    萧汉俊还表示,从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看,靠单个企业甚至农民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因此未来台湾农业界人士到大陆投资兴业应转向组织化、集团化,更有目的性,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同时,两岸农业界应建立顺畅高效的沟通机制,从而更有效地开展交流与合作。

    新闻背景:大陆近年惠台农业措施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是两岸交流中开始时间较早的领域之一。近年来大陆方面推出一系列惠台农业措施,有力促进了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自2005年以来,大陆方面把允许进口的台湾水果品种从12种增加到了22种,并自2005年8月1日开始正式对其中15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的措施。2006年,大陆方面宣布开放甘蓝、花椰菜等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准入,并实行零关税;同时,对台湾部分水产品实行零关税。

    此外,大陆有关部门还对台湾农产品进口提供了通关、检验检疫和物流等方面的便利。为帮助台湾果农解决水果丰产滞销问题,大陆方面近年来还先后3次紧急采购台湾丰产滞销水果,受到岛内农民的欢迎。

    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台湾农产品在大陆扩大销售和市场影响,仅以2007年为例,大陆全年自台湾输入农产品总额达1.87亿美元,同比增长23%,其中零关税农产品总量为3143吨,总额433.4万美元,税款优惠额为486.2万元人民币。

    对于台湾水果进口及销售的情况,大陆有关部门积极跟踪观察,以多种形式理顺并拓展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售渠道,同时严厉打击走私、假冒原产于台湾地区水果等不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台湾农民的正当权益。

    为向广大台湾农民提供投资创业的平台,2006年以来,大陆方面先后批准在福建漳浦、四川新津、山东栖霞、重庆北碚、福建漳平永福、广东珠海金湾、湖北武汉黄陂、江苏无锡锡山设立了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其中先期设立的4个创业园已经过了1年多的建设发展,这些创业园在有关方面支持下,投入了2.6亿元人民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随着越来越多台资企业和台湾农民来到创业园投资发展,创业园产业布局和结构配置逐步完善,产业聚集效应不断凸显。

    大陆方面还在福建、海南全省,黑龙江的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及省内所有农垦示范区,山东平度,陕西杨凌,广东佛山、湛江,广西玉林,上海郊区,江苏昆山、扬州等地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可以在以上试验区或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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