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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10类高危行业和公众场所推行安全责任保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4月14日电(记者程正军)从今年起,重庆市将在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客运、建筑等10类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推行责任保险。这是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召开的“发展保险制度,促进安全生产”会议上获悉的。

    2007年9月,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重庆市作为全国推行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的唯一试点省份。据悉,这个市已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571户和烟花爆竹季节性经营户1087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安全责任保险协议,签约保费604.43万元,承保金额12.2亿元。

    重庆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介绍,重庆市在高危行业推行责任保险工作中,把商业保险公司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建立起“安保互动”模式,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实现投保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的“多赢”。

    据介绍,2006年11月21日,重庆永川区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由于运输企业事前投保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就将理赔款246万元一次性全部赔偿到位,大大减轻了政府和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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