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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媒体通报近期查处的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4月24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柳萍在4月24日向媒体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并表示各级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记者注意到,此次曝光的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例涉及乐购、物美等多家知名企业以及金华酥饼等知名品牌,包括牛奶、菜子油、幼儿园收费、洗车费、快餐店米饭价格、金华酥饼价格、大饼油条价格等,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这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

    ——上海嘉定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温州市洗车行业价格串通案,市区小车洗车费从每次10元提高至每次15元,被及时制止;

    ——苍南县104家幼儿园价格串通案,提高保育费、代管费和中餐、点心费收费标准,其中保育费各幼儿园的涨价幅度在30%至120%不等,价格部门责令他们退出多收费用并予以了罚款;

    ——磐安县快餐店米饭价格串通案,被及时制止;

    ——金华市酥饼价格串通案,金华市酥饼行业协会召集经营者连续召开了5次会议,商议统一提高酥饼价格,拟将酥饼价格从每只0.60元涨到每只0.80元。目前,金华市酥饼行业协会会长主动承认错误并向公众致歉;

    ——开化县大饼油条集体涨价案。多家业主统一涨价,每种小吃涨幅40%。目前3家牵头的小吃店撤消了统一提价通知,并向消费者道歉。

    ——杭州河滨乐购生活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该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在降价促销10KG袋装五湖苏北大米时标明:现价每袋36.80元,原价每袋41元。经查,该公司在促销前7日内销售该商品的价格为每袋29.50元,并未有过每袋41元的价格交易记录,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被处以15万元罚款。

    ——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鲁花牌天然坚果调和油(5L)时,标价签标明原价每桶109.90元,现价每桶99.50元。经查,该公司在促销前7日内的2008年1月1日—1月8日销售该商品的最低交易价格就是每桶99.50元。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温州联华超市南国连锁店虚构原价案,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被处以3万元罚款。

    ——杭州顶仁乐购超市德胜店定量包装商品短斤缺两的价格欺诈案。2007年12月10日,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对杭州顶仁乐购超市德胜店进行检查,抽查了六个品种的袋装大米,其中“上海昊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皓纯牌”大米,标示净含量1.8千克,而实际抽查的结果大多不到其标示的分量,最少的一袋只有1.62千克,被处以1万元罚款。

    据了解,自2007年7月份以来,浙江全省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咨询22000多件,共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案件173件,其中,串通涨价案件32件,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案件2件,退还金额527.68万元,罚款金额148.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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