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姚润丰)记者18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国家防总18日正式批复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和江苏、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做好防御淮河洪水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淮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做好淮河防洪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1999年国家防总印发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为历年来科学合理调度淮河洪水,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和充分利用洪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治淮投入力度,治淮工程建设取得很大成绩,淮河防洪工程体系、社会经济状况、防洪调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2007年5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对淮河防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已不适应淮河当前防御洪水工作要求。
为此,根据《淮河防御洪水方案》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指导思想,淮河防总会同江苏、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全面总结2003年、2007年淮河防汛抗洪经验基础上,编制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
与1999年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相比,新方案增加了防洪工程状况、设计洪水成果、洪水资源利用、附则等内容,便于决策者了解防洪工程现状,掌握设计洪水情况。在洪水调度方面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对洪水调度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二是根据治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补充了临淮岗、怀洪新河、入海水道等近些年建成的治淮重点工程的防洪调度内容;三规定了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和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为淮干错峰调度运用水位;四是增加了茨淮新河分洪调度内容,增补了淮河干流行洪区行洪水位、设计行洪流量、控制站及运用方式等内容;五是增加了当预报淮河上中游发生较大洪水时,洪泽湖应提前预泄,尽可能降低洪水位等预报调度内容。
此外,根据淮河防总的职责和要求,增加了淮河防总的调度权限,对部分防洪工程的调度权限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