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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为四川地震重灾区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6月20日电(记者孟昭丽、刘卓)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2008年秋季起,在福建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就读的四川地震重灾区学生,因家庭人员在地震灾害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凭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一律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人说,“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许多学生无家可归甚至双亲伤亡。为减轻地震重灾区在福建就读的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其不因地震灾害影响学业,福建省决定免除四川地震重灾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时间暂定为三年,即2008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

    据介绍,福建高校此次免费的对象是:在福建各类公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含部属院校)就读的四川省地震重灾区及周边省份受重灾的市、县、区范围内,家庭人员在地震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

    根据规定,福建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学生申请及相关受灾证明,为受灾家庭学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出具相关受灾证明的,各学校将先安排其注册入学,待后补办相关证明。

    同时,福建各地和学校在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的同时,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减轻受灾学生经济负担,积极组织受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适当提高勤工助学标准,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用,绝不能因经济问题影响学生学业。此外,学校还将在灾区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予以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组织教师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消除灾害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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