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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6月23日电题:

保证管好抗震救灾每一分钱

——甘肃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新华社记者李亚杰

    6月3日20时,有群众向甘肃省纪委值班电话举报:“兰州市一个体商店门口,有一辆拉运救灾物资的卡车在卸载大批矿泉水……”

    随后,检查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验,发现该车虽然悬挂运输抗震救灾物资标志,但运输的货物是该商店雇车采购的商品,不是救灾物资。检查人员责令该车司机现场摘掉悬挂的标志,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场群众感慨地说,这次救灾大家都捐了钱,但一直担心钱用不到该用的地方上,没想到一个电话举报,这么快就有人管。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甘肃遭受巨大损失。甘肃省委、省政府在研究部署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时,明确把抗震救灾款物监管任务交给纪检监察机关。

    对此,甘肃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迅速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守职责、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保证管好抗震救灾的每一分钱,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向受灾群众、向社会各界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全流程”立规——筑起一道保证抗震救灾款物良好运行的制度堤防

    数量巨大、来源复杂、种类繁多。

    面对如此短时间迅速到位的大量的资金、物资,如何有效管理好?如何安全使用好?是甘肃省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面临的紧迫难题。

    5月15日,甘肃省政府紧急下发抗震救灾捐助款物管理的通知,4天后,又批转省监察厅、财政、民政、审计四部门联合制定的《甘肃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对抗震救灾款物筹集、接收、使用、管理、发放、公示的全流程进行规范,为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且明确规定抗震救灾款物要“一站到户”,由乡镇直接发放给受灾群众,村社不得代领。

    无规矩不成方圆。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

    省民政厅专门制定救灾物资调运管理规章;

    财政部门及时出台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

    各市、县、乡都紧急研究制定一批管理办法,筑起一道保证抗震救灾款物良好运行的制度堤防。

    与此同时,甘肃省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提出14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内容,对接收、分配抗震救灾款物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这就使得纪检监察机关随时能够掌握全面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甘肃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方位”监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6月11日,甘肃地震重灾区文县、康县、舟曲县、临潭县,由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带队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在这里现场检查,没有汇报会、没有当地领导陪同,看到的只是工作人员在一笔笔核对账目、直接进农户向受灾群众了解情况。

    像这样,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灾区实地进行督促检查的场景,从地震后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开始,几乎在每个地方都能看到。

    “要把监督工作渗透到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覆盖到每一个受灾地区的乡镇、村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这是省委、省纪委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紧急动员--

    在纪检监察机关系统内部,跨地区调动调整纪检干部支援受灾地区,组织特邀监察员分批次进行重点巡查,从社会上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

    在财政、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接收捐助款物的部门单位,安排专门督查人员定期检查,驻点监督;

    在全省3813个资金物资发放点,每一个点上都有专职监督人员现场开展工作。

    信息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更是将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一些基层则直接组织群众参与监督工作。

    天水秦州区在每一个受灾村成立了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受灾群众代表、未受灾群众代表参加的核查评议监督小组;甘南舟曲县在抗震救灾款物分配发放中,还邀请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家的大中专学生参与,赢得了群众信任。

    “全过程”检查--边查边纠,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不断得以规范

    随着第一笔捐助善款的到账、第一批救灾物资紧急调运至灾区开始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的同时,针对救灾资金物资的检查随即有序启动。

    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甘肃省监察厅就会同省地震局对重点单位落实地震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检查。5月20日,在余震不断、道路时断时通的情况下,省纪委的两个督查组就赶赴受灾最重的陇南文县实地检查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

    6月1日,4个检查组对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红十字会等重点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

    记者了解到,近一个月来,仅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就组织五个批次11个督查组,先后对24个县(区)、60多个乡镇和15个省直部门进行检查。

    6月11日至14日,甘肃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到重灾区陇南市、天水市的10多个乡镇、村组和企业,直接到受灾群众家中察看灾情,检查每一个发放点的原始记录和公示情况,现场指导当地干部如何进一步完善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另外,甘肃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3个督查组,由省监察厅的3名副厅长担任组长,分片包干负责受灾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将检查工作纳入了常态化管理。

    面对各级监管救灾款物制度不全、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检查组边查边纠,现场帮助被查地方和单位纠正问题,使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不断得以规范。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审计机关也已组织力量对每一笔资金物资的来源、去向进行专项审计。

    “全天候”出击--发现截留、挪用、贪污问题,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地震发生后,甘肃省受灾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甘肃省纪委先后两次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网址,并要求张贴到每一个受灾村和物资发放点。同时明确提出,对群众举报投诉必须限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发现的截留、挪用、贪污问题,一经查实,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到6月10日,省纪委对受理的124件(次)群众反映,在对重点线索直接组织力量核查的同时,责成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逐件进行调查了解,70%以上的已经核查落实。

    陇南市武都区纪委对某单位职工值班期间打麻将事件进行公开处理;两当县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占用救灾专用帐篷办公的问题被现场拆除后发放给受灾群众;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一村干部滞留代领一村民的救灾款物被停职检查;甘谷县大山镇对受灾群众反映的漏报灾情的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了复查补报。

    目前,甘肃抗震救灾工作已基本上全面进入灾后重建阶段,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在积极研究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转移和方式方法改进的问题,保证抗震救灾每一分钱用在灾区、用在受灾群众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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