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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方案 新标准建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7月18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新建学校的建设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经济、省地,同时提出,不准借提高抗震标准之机建设豪华学校、搞形象工程。

    陕西省在实施方案中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学校的范围是:全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主要是汉中、宝鸡两市严重受灾地区,具体范围为汶川震中300公里以内、烈度6度以上的县(区)。恢复重建主要包括校舍维修加固、倒塌和D级危房学校就地恢复重建、学校异地新建三部分,重点是就地恢复重建和异地新建。

    在恢复重建学校的选址方面,陕西省要求,恢复重建的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适龄就学人口变化趋势,小学应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人口密集的大村选址建设;新建初级中学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县城选址建设;新建高级中学全部在县城选址建设。学校的选址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生态脆弱区、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区域和传染病自然疫源区,应交通便利、利于学生学习生活。有关部门应对异地新建的学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就地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学校,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排查。

    对于恢复重建学校的抗震设计方面,陕西省要求,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灾后学校恢复重建抗震设计。就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学校一律取消预制构件,实行现浇。在用地比较宽裕的地方,以建平房或低层建筑为主;必须建设在地质结构特殊地方的学校,原则上建成框架结构。新建学校外立面一律不准粘贴瓷片。

    根据陕西省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规划整体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灾后学校恢复重建的工作。学校及校舍建设水平要比灾前明显提高,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为灾区学生提供安全、优美的学习环境,为当地群众提供坚固、便利的应急避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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