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2日电(记者董学清)在农业大省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多样,程序日趋规范。
山东省农业厅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山东省流转土地面积262.6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7%;涉及118.1万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9%。
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和城郊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需求较强。即墨、胶州、诸城、昌邑、滕州、宁阳、沂水、沾化、费县、高密等10县(市)共流转土地63.3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胶州市高达12.8%。
土地流转主体涉及农户、生产大户、企业和科研机构,流转范围逐渐由亲戚、邻居、村组成员扩展到外村、外镇甚至于外县(市)。
山东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流转程序不断规范,合同比例不断提高,流转期限由短期向中长期发展。流转形式多样,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土地入股等。
山东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效益日趋显现。同时,新设备、新技术、新品种也得到了有效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去年,滕州市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2%,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