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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震重灾区困难学生将获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12月16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计划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至2009学年实施特别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生、中职学生、高校生将获得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等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学生将免除学费,中央财政按照每年生均900元的标准一次安排补助金,如补助金超过学费标准,超出部分安排给相应学生作为生活费补助。同时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

    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将免除学费,中央财政按照每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一次安排补助金,补助金超过学费标准,超出部分安排给相应学生作为生活费补助,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弥补。补助生活费将继续执行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政策,通过国家助学金给予补助,年生均标准仍为1500元。

    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免除学费。中央财政按照每年生均4200元的标准一次安排补助金,如补助金超过学费标准,超出部分安排给相应学生作为生活费补助;其余由高校免除学费的资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经费给予解决。同时将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70%,平均补助标准仍为年生均2000元,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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