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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采取特殊政策已帮助119万受灾群众重新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1月7日电(陈健)截至2008年底,四川在就业援助方面,已帮助8个地震重灾市(州)的119万受灾群众重新就业。这是记者7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四川省1.6万余户企业受灾,37.2万城镇人员失业,115.2万农业劳动者失去收入来源。

    “地震造成的冲击远远超过了原有工作体制、政策体系、资金保障的应对支撑能力,原有政策和常规办法远远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家强说,“为促进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四川于灾后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

    这些特殊政策主要包括:对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业劳动者等,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另外,灾区企业吸收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灾区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灾区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期间,失业保险缴费率下调为单位1%,个人0.5%;用人单位因灾停产、歇业期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单位及其职工可以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据刘家强介绍,截至2008年底,四川8个地震重灾市(州)已有119万受灾群众实现了重新就业,1500余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率,800余户企业的9.3万名职工进行了失业预登记并发放失业保险金,1300余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10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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