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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将打造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1月9日电(记者 孔博、肖文峰)8日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珠三角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打造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教育被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来谋划。珠三角将逐步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逐步实现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鼓励发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改革应试教育模式,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推进高等学校治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将到2012年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将向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倾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健全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开展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模式,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将不断扩大,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到2012年,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其中,被征地农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扩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建设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逐步建立覆盖城乡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医保。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满足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家庭等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珠三角将完善住房货币分配和政策性租赁机制,建立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住房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在工资总额中的比例,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在促进就业方面加快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把珠三角打造成全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构建全国性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此外,珠三角还将构建完善的市、县、乡镇和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2年,基层文化建设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确保城乡群众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文化服务。到2020年,形成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同时,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竞争机制,形成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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