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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近116万人 总体就业形势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4日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23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2008 年12月31日,全国20个支援省、市已经向灾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76.9万个;帮助灾区劳动者实现异地转移就业5.3万人;通过援建项目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2.5万人。在受灾地区的积极努力和全国各地的支持帮助下,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116.1万人,灾区总体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震发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职业培训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促进灾区劳动者就业的优惠政策。支援地和受援地也立即行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实名制管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人。例如,四川、甘肃、陕西省制定了报销交通费补贴具体办法;福建省明确了5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75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以及2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生活费补贴标准。

    与此同时,地震灾区的支援地和受援地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服务手段,组建就业援助直通车或小分队,深入灾区援助对象家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保补贴活动。例如,深圳市事先派出15人的先遣队到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深入摸查劳动力信息,并开通3条远程见工系统专线进行视频面试,方便灾区劳动者应聘;重庆市为地震灾区开辟了就业援助“绿色通道”,设立就业援助热线,仔细审查用人单位岗位信息,保证为灾区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上海市选派职业指导师赴灾区开展求职面试技巧、求职心态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等多方面的职业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消除外出务工的顾虑。

    同时,一些支援地和受援地将灾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广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帮助灾区群众优先就近就业。如,黑龙江省与各施工企业签订援建项目合同,明确规定使用灾区劳动者比例不低于30%,第一批援建项目直接吸纳当地灾区劳动者就业1200人。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灾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素质,对口就业援助期间,支援地和受援地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例如,广东省援川工作组与汶川县联合举办羌绣技能培训班,将培训送村入户,让老百姓不离乡、不离家,就能通过技能增收,重建家园。(记者 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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