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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30日 10时29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朱立毅、雷敏)商务部日前发出公告称,2009年我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商务部同时公布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情况。

    据了解,在1300多万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中,尿素占330万吨,磷酸二铵占690万吨,复合肥占345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

    商务部公布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是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公告《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等文件作出的。

 
 
 相关链接
·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号 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 商务部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 商务部公告07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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