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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家电下乡”可拉动农村家电消费超过43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2月1日电(记者胡苏)福建省家电下乡工作于2月1日正式启动。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今后4年“家电下乡工程”可拉动这个省农村家电销售额43.28亿元。摩托车、电脑成为福建家电下乡新增品种。

    福建省统计局农普调查显示,至2007年底,福建省有577万户农户,若按今后4年有10%的农户4种家电各买1台(部),可拉动43.28亿元的销售额,共需财政补贴5.63亿元,其中需地方财政补贴1.1亿元。

    经商务部招标、可在福建省销售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涉及12个彩电品牌、65个冰箱(冰柜)品牌、27个手机品牌、44个洗衣机品牌。可在福建省开展相关家电产品销售的流通中标企业共20家,其中生产企业13家,流通企业7家。

    福建省20家家电下乡中标的流通企业将在近期完成全部销售网点的确认备案工作,并签署服务责任书,最迟于2月20日陆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工作。有关部门将督促各销售网点悬挂家电下乡标志,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设置家电下乡销售专区,完成统一布置和备货上架销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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