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2月6日电(记者宗巍)为培育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吉林省6日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包括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2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0多项优惠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对于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将暂停征收注册登记费,自创办之日起2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营业税,其向孵化企业提供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新政策还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技术转让、进口设备及技术等,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对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引进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并实施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财政补助或政府奖励。
据了解,吉林省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今年吉林省将选择成长性好的100户企业,重点扶持培育,将其打造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力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