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20日电(记者 魏梦佳)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2月21日起至3月1日,湖北省将对涉及全省15个地市州的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展开环保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局了解到,环保监察人员将对辖区内长江及汉江干流水质情况、沿岸各类废水排污口进行监测,分析COD、氨氮及主要特征污染物;摸清长江及汉江干流接纳废水总量及COD、氨氮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向长江及汉江干流直排废水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市政排污口的数量。
同时,严肃处理私设排污口、超过规定标准直接排污的工业企业。规范排污口设置,责令限期整改不规范排污口;坚决取缔工业企业偷排口;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法查处;对导致区域性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企业,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长江及其支流汉江是湖北境内最重要的两条河流,流域面积占全省93%,GDP占全省97%。据湖北省环保局副局长邹清平介绍,近年来,虽然各地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仍是影响长江流域水质的重要原因之一。(完)